近年来,市人社局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大失信企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将失信主体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等措施,持续推进劳动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根据《沈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记录等级确认制度》,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按年度积极开展劳动保障领域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用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将用人单位评定为A、B、C三个诚信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A级用人单位免予或减少日常巡视监察;对B级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正常开展日常监察;对C级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巡视监察,督促其依法规范用工。
加大失信企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今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分两次向社会公布1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通过曝光企业违法行为,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在全社会营造“不想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社会氛围。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拖欠工资诚信约束机制,将失信主体依规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并推送至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构建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通过分级分类监管、曝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的自觉性,对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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