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沈人社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沈阳市重点企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我局计划组织开展 2022年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2022年拟建设10个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每个项目补助资金75万元。

二、申报对象

以培养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沈阳市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三、项目申报条件

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二)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有与2~3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

(三)师资队伍。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培训合作。项目申报单位为院校、培训机构的,与2家以上大型、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五)申报单位诚实守信、无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属企业含(中、省直)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报;区属企业及职业培训机构按属地向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沈阳市高技能培育基地建设申报基本情况表》《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以往年度国家、省或市级培育基地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成的,不可申报本年度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评审采取现场答辩与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拟定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单位。

(三)实地复核。组织专家,对拟定的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复核。专家实地听取拟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介绍前期基础工作、建设思路、资金安排等方面情况,专家对建设项目的场地、设备、管理体系等进行实地复核。

(四)社会公示。拟定的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认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授予“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牌匾,并拨付相应项目资助经费。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及时宣传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政策,引导各类企业和院校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形成申报材料,并按时间节点进行报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3.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受理时间截止为10月15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胶装一式5份。

联系人:卢敏,  联系电话:22899105  13304024479

电子邮箱:syrszjc@126.com


附件:

1.沈阳市高技能培育基地建设申报基本情况表

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项目建设申报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企业生产主要工种类别

单位人数

高技能人才数量

培训师资情况(专、兼职数,师生比,高级实训教师比例)

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有/无)

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级别及获批时间















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有/无)

对外年培训规模(人数、高级工培训比例

校企联合建设(合作单位、专业及实训基地的数量)

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获奖项目及等级)

职业技能竞赛(承办项目及等级)

基地建设   配套资金     (有/无)

基地建设配套资金来源及比例








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项目建设申报方案主要内容


附件2

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                  (公章)

                            

主管单位                  ()

填报时间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项目单位名称


属性

□政府办

□行业、企业办口其它

项目单位地址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信息

姓名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资金账号


开户银行


规范管理

(可加附页)

培训能力

(可加附页)

师资队伍

(可加附页)

校企合作

(可加附页)


申报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专家评审组

审核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市人才办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附件3

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公章)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实施方案》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二、《实施方案》须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和经费预算。

三、填写内容文字要准确简练,内容要重点突出,数字要精准无误。

四、《实施方案》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