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和专家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作用,引导专家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支持各类专家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破解基层、企业发展难题,2022年将继续实施“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现面向全市开展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沈阳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包括:驻沈中省直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单位,市本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和公有经济企业单位,非公经济企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应在2022年度内实施完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等专家资源丰富的单位,派出专家团队,对外开展服务基层活动;

(二)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单位专家团队,到本单位开展服务活动。

同一项目不可由专家派出单位和承接服务单位重复申报。提供服务的专家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声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咨询、成果转化、专题培训、科技推广、义务诊疗等多种形式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项目的专家数量和层次、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惠及范围等,确定年度示范项目,并给予适当资金资助。资助经费可用于专家在基层服务期间发生的专家劳务费、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场地和设备租用费,书籍材料费等。

(三)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2年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确保时间、地点、专家、组织形式、服务内容等信息真实、准确。

(四)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和服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福强

电话:024-22539012

邮箱:rsj22539011@163.com


附件:2022年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