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沈人社发〔2020〕62号)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申报工作
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社科联作为“候鸟型”人才工作站主管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受理设站单位申请,择优选拔设立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
(一)申报范围
1.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
2.沈阳市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
3.驻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4.驻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5.驻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
6.具备开展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或对接高水平实体项目的驻沈社科类高校、科研机构(院所)、社会组织。
(二)申报渠道
1.市人社局受理驻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驻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驻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申请;
2.市科协受理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的设立申请;
3.市社科联受理驻沈社科类高校、科研机构(院所)、社会组织的设立申请。
(三)设站数量
结合2020-2021年已开展工作情况,今年计划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4家(其中,市人社局、市科协各设立2家)。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填写《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1),撰写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宣传材料(见附件2)。宣传材料及申请表报送到相应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纸质文件三份,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具体要求,请咨询各主管部门)。
(五)评定程序
各主管部门分别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考察评定,形成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意见,报市人社局汇总。市人社局统一对批准成立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发放牌匾。
二、2021年度“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评估工作
(一)评估范围
2020年、2021年已认定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
(二)评估内容
1.以基础科研项目、科技创新项目、重大攻关项目、关键领域“卡脖子”项目为牵引,吸引“候鸟型”人才来沈开展的工作。
2.宣传沈阳市人才政策,收集需求信息,配合来沈的“候鸟型”人才办理相关业务。引进高端人才及团队,促进高水平项目落地沈阳。
3.组织“候鸟型”人才中的党员亮身份,开展志愿服务、科普讲座、公益活动,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
4.开展各类专家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候鸟型”人才作用。
5.落实主管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报送渠道
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设立时的申报渠道为考核材料上报渠道,即:
1.市人社局负责对驻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驻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驻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设立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
2.市科协负责对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已设立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
3.市社科联受理驻沈社科类高校、科研机构(院所)、社会组织已设立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
(四)报送要求
已建站单位根据考核评估内容形成总结报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0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加盖公章)分别对应报送至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具体要求,请咨询各主管部门)。
(五)考核评估
结合2020-2021年已开展工作情况,今年计划奖励“候鸟型”人才工作站9家(其中,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各奖励3家)。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分别进行考核,考核意见报市人社局汇总。市人社局统一对上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工作站基础建设和开展“候鸟型”人才交流活动;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联系方式
1.市人社局
联系人:张福强 联系电话:22539012,电子邮箱:rsj22539011@163.com
2.市科协
联系人:贾少敏 联系电话:82720233 电子邮箱;jasmine3584@126.com
3.市社科联
联系人:洪金来 联系电话:88500701,电子邮箱:sysklky@163.com
附件:
1.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申请表
2.XX工作站模板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沈阳市“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申请表
单位全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邮编 | ||||||||
单位性质 | 人员 总数 | 所属行业 | |||||||
联系人 (职务) | 手机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件 | |||||||||
申请范围 | 沈阳市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 □ 沈阳市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 □ 驻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 驻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 驻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 □ 具备开展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和对接高水平实体项目的驻沈社科类高校、科研机构(院所)社会组织 □ | ||||||||
“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基本职能 | |||||||||
工作站 运行支持 | 办公场所面积 (m2) | 年运行经费 (万元) | |||||||
专门管理 机构 | 管理人员数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审批后,建站单位保存。
附件2
XX工作站模板
工作站名称:XX工作站(配个图片,工作站牌匾之类的)
历史沿革:成立时间等内容。
基本概况:工作站概述,现有多少人员,开展了什么项目等内容。
建站模式:依托什么单位建站还是独立。
工作内容:现阶段开展的工作和计划开展什么工作。
其他事项:可根据实际填写。
联系方式:联系人和电话。
模板不是固定模式,可以添加和删减,建议每个工作站至少有1-2个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