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特种作业培训补贴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受疫情的影响,部分企业和个人未能按期申报特种作业培训补贴。为确保参加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应享尽享”培训补贴,经研究决定,将沈人社发[2021]45号文件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领补贴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的补贴申领期限再次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请还没有申报该项补贴的企业和个人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