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4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22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5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022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2:《2022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有困难提供的,可在体检考察期间补交:

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证、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论文、学校证明、导师签字的证明等能证明具体研究专业方向是否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材料)、医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医师注册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护士注册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报考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可提供档案复印件或单位党组出具的证明等,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优先查看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其次查阅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所获取的劳动报酬银行流水明细表等材料,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对于在职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岗位要求的除以上的其它材料,需根据岗位具体条件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报考仅限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人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名”岗位的,须提供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其中,未就业证明,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区县(市)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请咨询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沈阳户籍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四、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自觉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用人单位在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

3.面试时间定为1月18、19日两天,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有关公告和通知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附件1:2022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2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xls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