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6号)工作安排,2023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履行“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数字辽宁和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我省重大战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紧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和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三)支持艰边地区。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事业发展。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组织实施,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线上)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5天左右,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3天左右,并应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办班。

(二)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省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三)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建立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有关单位组织申报时可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纳入特色班,并简要说明已办相关班次特色、成效和下步考虑。

(四)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题范围组织申报,企业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且能开具培训费发票。省人社厅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为原则,结合往年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对征集的选题进行遴选。对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省人社厅将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对申报的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省人社厅将择优确定,同时制定下发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五)本次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自筹经费班次由各地各部门自愿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所需经费全部由自筹经费保障结算。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申报至少1项自筹项目,省人社厅将向国家人社部择优推荐并纳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申报至少1项自筹项目。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

三、有关要求

各地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23年1月20日前向市人社局市场处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本、加盖公章PDF版本),并发送至rsj2253901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腾浩

联系电话:024-82829511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3年高级

研修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申报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是否申报

特色班


特色班

拟办年限


是否自筹经费


研修目的和作用


研修内容和方式


授课专家

情况


培训对象


办班时间

和地点


已办特色班次情况

(如无,可不填)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承办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