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建筑48标段等8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建筑48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东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东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建筑48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6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宝城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宝城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6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大东区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八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城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城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东区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八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背街小巷改造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乐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乐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背街小巷改造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4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屹中建设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屹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4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7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升升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升升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7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5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配套15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辽宁中医二院周边道路改造-北二环地面路、黄河北大街地面路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申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申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中医二院周边道路改造-北二环地面路、黄河北大街地面路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