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厨房及冷链物流项目等17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中央厨房及冷链物流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抚顺市宏翼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辽中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辽中区人社部门审核,抚顺市宏翼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央厨房及冷链物流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7830060(辽中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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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璟宸府项目一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璟宸府项目一期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排水防涝二期(二批)-于洪区积水点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排水防涝二期(二批)-于洪区积水点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排水防涝二期(二批)-于洪区积水点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排水防涝二期(二批)-于洪区积水点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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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水防涝二期(二批)-于洪区积水点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排水防涝二期(二批)-于洪区积水点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荣业中央B25#楼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荣业中央B25#楼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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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沈阳市通武线(大民屯镇至八里堡段)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通武线(大民屯镇至八里堡段)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新民市2021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森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森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2021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九、新民市2021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森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森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2021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新民市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第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森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森磊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202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第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一、东运国宾府A住宅项目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运国宾府A住宅项目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二、沈阳市通武线(大民屯镇至八里堡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通武线(大民屯镇至八里堡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三、沈阳市通武线(八里堡至新民客运站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彰武县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彰武县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通武线(八里堡至新民客运站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四、皇姑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皇姑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五、皇姑区珠江五校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钜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钜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皇姑区珠江五校实验小学新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六、2021年皇姑区绿化补贴项目1(道路绿化配套、绿地景观)七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皇姑区绿化补贴项目1(道路绿化配套、绿地景观)七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七、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