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2-11       来源:

  一、申报条件
  1.范围对象:我市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
  2.基本条件:能够满足年培训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面向企业、学校、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均可申报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3.补贴标准:根据项目实施可靠性确定给予20万元-50万元资助金额。
  二、申报材料
  1.《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前。
  四、申报流程
  单位申报→初审受理→评审→公示→确定
  五、受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资金来源及拨付时限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人才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确定后1个月拨付到位。
  七、资金使用方式
  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帐户,用于支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建设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
  八、受理单位电话及地址
  电话:024-22899105
  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沈阳市人社局501房间

附件: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zip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