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指南
发布时间:2018-02-11       来源:
  一、招录范围
  1.招录对象。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录人数。全市每年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3.招录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正在参加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可报考。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期满自主择业。
  三、招录流程
  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结果公示→签约上岗→岗前培训
  四、招录时间
  各区、县(市)、开发区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招录。
  五、招录部门及地址:区、县(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31302
  和平区人社局      024-23211479
  沈河区人社局      024-24855507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7667-8102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504833
  浑南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25321515  85831307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89863050
  辽中区人社局      024-87821329
  法库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康平县人社局      024-87338066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024-2537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