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沈阳市优秀创业导师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年10月14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部:

为落实市委关于人才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优秀创业导师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29号)于2022年9月6日起废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关于废止《沈阳市优秀创业导师评选实施细则》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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