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创新人才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7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4-26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李晓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创新人才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和“补充9条”以及配套细则,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2021年,又适时升级到人才新政3.0版。主要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才政策体系。

一、着力建设四大工程,推进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我市将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目前重点着力建设四大工程,力求在招才、引才、育才、留才、用才方面不断完善和创新。一是建设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促进顶尖人才创业项目在沈成功落地,开展“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高精尖优才奖励;持续对高层次人才团队开展资助。二是建设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综合编制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全市人才开发提供科学参考;对急需紧缺人才进行奖励。三是建设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针对高校毕业生,发放各类补贴、提供各类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充分利用“舒心就业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精准性的人才招聘活动。四是建设“盛京工匠”培养工程。针对各类技能人才,给予相应补贴、资助和奖励;组织开展“盛京大工匠”等高技能人才评审和选拔。
二、突出创新驱动,积极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
重点打造“凤还巢”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等重大人才活动品牌,开展“博士沈阳行”活动。提升“海智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影响力,对获奖落地企业给予5-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学会来沈开展服务站建设的,给予连续5年每年最高30万元学会服务站资金支持。择优支持在沈举办的人オ学术交流活动,最高按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支持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专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行政事务,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三、提升城市创新、改善城市环境,打造人才宜居城市
打造青年友好型街区,建设人才成长型城市。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以“风景、人文、时尚为要素打造青年友好型街区,以平台、环境、新经济为重点建设人才成长型城市,不断优化栓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解决好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父母养老等后顾之忧,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向往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的目标,围绕“风景、人文、时尚、平台、环境、新经济”等6+N个模式,聚焦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教育卫生保障、城市活力、创新驱动等重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部门和各地区配合,全力推进,力求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做出新贡献。
四、重视人才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
一是加强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工作模式。构成“线下服务窗口+线上服务平台”的立体化人才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来沈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开设高铁、机场贵宾专区。二是推行业务专员制度。根据各类人才个性的需求,提供“一对一”“保姆式”专员服务,切实解决人才遇到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实现定制化的贴身服务。三是实现相关业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搭建沈阳市人才工作管理系统。持续推进人才领域数字化水平提升,努力实现业务受理“网上办、不见面”服务。四是构建人才开发机制。拓展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能力,建立市、区政府和市场主体联动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精准的贴身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分析人才特点、优势,通过“一事一议”工作机制,“一人一策”量身定制服务内容,全面开发人才功能。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