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委托书
发布时间:2023-12-20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在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受托组织:沈阳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所在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法定代表人:郑仁斌

职务: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界定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权限、范围和时限,明确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依法履行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与沈阳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特签订此委托书。

委托权限和范围:依法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委托时限:自2023年9月5日起至2026年9月4日。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和时限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委托机关对受托组织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2023年9月5日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