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三个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02日


 2022年10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三个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41号),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好“兴沈英才计划”,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三个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二、政策内容

(一)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

申报时间为每年4-5月。各企业(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完成初审、选拔、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推荐的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评审公示、上报审定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审定后,奖励资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为每年6-7月。各企业(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完成初审、选拔、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推荐的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评审公示、上报审定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审定后,奖励资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三)人才贡献专项奖励

申报时间为每年7-8月。各企业(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完成初审、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的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公示上报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定后,奖励资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三、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贵庄,22539012      王腾浩,8282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