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01月03日

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沈政办发〔2016〕56号)。

二、选拔奖励的对象是?

1.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工农业生产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特别是近5年内在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力促进产业化结构优化升级,在企业技术创新、改造、攻关、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开发、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型人才。

2.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先管理及理论研究、文化宣传、艺术、体育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选拔奖励程序是?

1.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参加选拔人员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

3.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候选人,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情况,将拟定人选报市政府审定。

四、政策待遇是?

1.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2.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等高层次人才选拔;

3.适时安排学术交流和休假活动;

4.一次性颁发每人2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