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企双制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3年03月01日

一、什么叫校企双制培养?

是由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人才的一种方式。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驻沈、为用工主体且社保在沈缴纳。

三、与企业合作院校范围是什么?

驻沈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四、订单班学员应符合什么条件?

驻沈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

五、奖励对象与条件是什么?

奖励资金发放开展订单班培养的企业,按协议接收毕业生且为接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2月以上。

六、申报地点及备案方式?

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后向市人社局备案。

七、奖励资金发放程序?

企业接收订单班毕业生且缴费满12月后,可在6个月内向申请部门申请奖励资金,由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发放。

八、申请开展订班培养受理时间?

1.申请订单班培养的企业,要在开班前随时到所在区县提交申请,区县要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订单班培养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文件下发日已开展订单班培养的企业,且学生仍在读状态,请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区县补报订单班申请手续并履行备案程序。

注:文件下发前已在企业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奖励资金条件。


区县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区县名称

受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和平区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大厅A座1111

吴艳

31912272

2

沈河区

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3118室

魏瑶

22898848

3

皇姑区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培训科

史华巍

86459252

4

铁西区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甲

施立业

13032481902

5

大东区

东顺城街92号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媛包霞

67983847

6

浑南区

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827

孙老师 葛老师

24210635

7

于洪区

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北楼408

彭冲

25321408

8

苏家屯

苏家屯区雪松路555号

杜巍

89810027

9

沈北

沈北新区耀阳路18号

杨晓丹

88043266

10

新民市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张志文

27622552

11

辽中

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智淼

87821329

12

法库县

法库县吉祥街道南外环路38号,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孟令军

87125305

13

康平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1-5层

邢喆

13898108475/8734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