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精神,按照《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2〕25号),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以下简称“奖励”)工作。

一、范围和条件

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特别是8条重点产业链企业,按照《2022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职业技能等各类人才。须同时满足:

(一)企业须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在沈注册且主要税收在沈的“产业链”上企业。

(二)人才须为企业于2022年度由外埠引进或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向非公有制企业流动,符合《2022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资格的基本要求。

二、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30万元、15万元、9万元、6万元四档奖励。

三、奖励程序

(一)区县推荐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所在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后,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2.审核评分。各区县要充分做好奖励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企业所在地(税源地)审核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量化评分标准由人才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个人附加分、企业附加分和区县评分6部分组成,其中,人才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个人附加分、企业附加分5项,共90分;区县评分由审核区县评分,具体包括“区域纳税产业前5名企业”、“区域就业贡献突出企业”2项,共10分。出现平分情况参照薪酬水平-紧缺指数-能力素质-区县评分分项得分推荐奖励人选。

3.推荐奖励。各区县根据量化评分结果确定推荐奖励人选。

(1)推荐名额:9区(和平、沈河、皇姑、大东、铁西、浑南、于洪、沈北、苏家屯)推荐奖励人数原则上各不超过30人;辽中、新民、法库、康平推荐奖励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推荐名额将根据各区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2)推荐比例:奖励30万元档比例不超过5%、15万元档比例不超过15%、奖励9万元档不超过30%,推荐比例不足1人按照1人名额推荐。

(3)各区县对推荐奖励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奖励人选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选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推荐奖励人选资格进行复审,符合奖励条件人选,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评审会,择优确定年度奖励人选及档次,履行规定程序后,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申报表(附件2);

(二)佐证材料。包括:企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职称证件复印件、原单位劳动合同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解聘证明或其他)、现单位劳动合同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薪金收入材料(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附加选项证明材料、业绩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

五、奖励方式

“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按照自然年度奖励周期为3年,奖励周期内,按照1:1:1比例,分年度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获得奖励人才对奖金拥有自主支配权,所在单位要按照人才意愿,以适当方式及时足额、依法依规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改变资金用途。

六、管理评估

(一)获奖励人才自获资助下一年起,每年9月前由所在企业提报受奖励人才在岗情况及上一年度工作业绩情况,提报材料将作为连续资助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人才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工作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财政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我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人才管理部门;失信个人和单位永久取消享受沈阳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获得奖励人才原则上须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奖励周期内离职的,终止当年奖励。

七、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多种渠道将申报通知推送至各有关单位,指导各单位规范申报,认真细致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员条件、工作程序准确无误。2022年度受奖励人才由所在区县通知单位,做好人才管理评估,提报在岗及业绩材料,将作为本年度连续资助奖励依据。

(二)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务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推荐函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函加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申报材料、连续资助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按照各区县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联系人:王腾浩

联系电话:024-82829511

地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河区青年大街16号1409室


附件:

1.沈阳市产业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积分评定标准.xlsx

2.奖励人员申请表.docx

3.业绩材料模板.doc

4.区县宣传发动材料模版.docx

5.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推荐奖励汇总表.xlsx

6.2022年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pdf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