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专项规划》的通知
2023年11月01日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八城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按照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加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都市圈城市(区)合作,制定《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专项规划》,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2023年10月30日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专项规划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以下简称“都市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专项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以及《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沈阳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推进都市圈人社领域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都市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规划期至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推进都市圈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圈一带两区”布局的总体要求。有利于促进都市圈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都市圈各市(区)在人社领域共享合作,形成新时代城市人社领域区域协作的“辽宁方案”。

第一节 发展基础

都市圈以沈阳为中心,辐射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七市一区,形成联系紧密的“区域经济共同体”。都市圈总面积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7.1%;常住人口2122.2万人,占全省人口的49.5%;2021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022亿元,占全省的47.2%。

——就业局势保持持续稳定。都市圈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就业总量指标达到预期水平,就业供求处于合理区间,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跨区域经办服务更加高效,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渐完善。

——社保制度体系日益完善。都市圈社保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显著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都市圈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素质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兴辽英才计划”充分贯彻落实,人才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第二节 机遇挑战

——重要机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城市依托大都市圈和城市群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区域协调、大中小城市协调的协同性要求不断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东北一系列重大支持,辽宁振兴迎来发展新机遇。沈阳都市圈也成为全国第9个国家级都市圈。加快建设都市圈,以新思路新举措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拓展人社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广度和契合度,为新时代加快沈阳都市圈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注入了新能量。

——主要挑战。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全球化趋势放缓,疫情对全球生产和物流造成严重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面临重大挑战;都市圈发展尚未进入成熟阶段,人社领域深层次合作机制尚未建立;都市圈引领辐射带动周边城市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都市圈人社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都市圈城市之间产业融合协同不足、城市间分工协作水平有待提升,都市圈人社领域全面发展仍然面临较大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布局,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都市圈各市(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领域共享合作,为推进都市圈建设打造东北振兴发展增长极提供新动力。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共建共享。提升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核心竞争力,增强辐射周边城市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充分发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比较优势,补齐人社领域发展短板与不足,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独具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协同创新,平台集聚。搭建都市圈人社共享服务平台,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人社发展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人才和资源共享,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实现高效配置,打造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共同体,催生更多的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推进都市圈人社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坚持民生为本,共享服务。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树立同城化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深化人社公共服务领域合作,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让同城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都市圈全体市民。增加优质人社公共服务供给,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普惠,在发展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综合竞争实力、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保障领域一体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七市一区内部分工更加协调,人社公共服务更加便利,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全面发展格局全面形成,都市圈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辐射力和引领力东北领先,成为独具特色、富有魅力的现代化都市圈。

——就业创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建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就业创业资源充分共享,就业创业项目库逐渐完善,都市圈各市实现就业创业项目互联互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体系更加健全,渠道更加宽广,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就业创业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新兴就业创业形态不断涌现。

——社保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区域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共享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保领域信息实现互联互通,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人才振兴突破取得新成效。“兴辽英才计划”在都市圈全面实施,都市圈内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为健全。高层次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数据库更加健全。“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逐渐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都市圈发展人才保障更加充足。

第三章 发展任务

第一节 统筹推进就业创业服务

一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环境。畅通都市圈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促进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业务跨区域协同办理。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协作执法机制,都市圈内共同打击跨区域欠薪和非法职业中介等违法行为。以“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为框架基础,新建沈阳现代都市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利用省级集中系统接口和回流库,实现都市圈各市(区)数据共享。制定和完善都市圈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建设创业项目库、创业典型库、创业培训师资库,实现就业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窗口办”“登门办”“免申直返补不用办”。

二是联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联合都市圈各市(区)组织召开就业推介会、招聘会。实施常态化未就业人员就业信息服务。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线就业服务,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精准援助困难高校毕业生。强化供需对接,促进都市圈求职者实时掌握用工信息,提升都市圈为民惠企服务质量,有效助力都市圈就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鼓励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都市圈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强化对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选树和培育优秀家政劳务品牌,引导都市圈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等创业支持政策,提高融资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加强都市圈创业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都市圈内适时开展创业孵化基地经验交流。实施都市圈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广泛开展各类创业大赛和创业推进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第二节 加快社会保障服务接轨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协同互认机制。依托国家和省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打造便捷高效都市圈社保关系转接服务,实现部分服务事项都市圈通办,业务经办实时协同联动。加强系统互联、业务互通,全面推进都市圈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信息等数据与结果共享。推进都市圈社保关系无障碍转移、社保卡应用等方面工作有序衔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条块业务协同,实现由“群众多跑腿”向“信息多跑路”的转变。

二是不断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推进都市圈跨地区、跨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数据共享,行政审批、业务经办网上办理。加强都市圈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促进养老保险信息互联互通。依托省业务系统,通过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应用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都市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实现都市圈居民服务“一卡通”,为居民提供便利。持续抓好都市圈社保窗口队伍建设,常态化推进练兵比武,优化提升都市圈社保服务效能。

三是持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都市圈社保基金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的管理力度,加强都市圈各市(区)社保基础数据共享,严防基金“跑、冒、滴、漏”。健全都市圈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欺诈骗保行为,积极开展追返。


第三节 培养壮大优秀人才队伍

一是深入推进人才交流。维护都市圈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共享数据,推动都市圈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跨区域汇集、查询,促进都市圈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围绕都市圈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支持都市圈各市(区)用人主体共同招引人才、建立人才柔性使用机制。大力实施舒心就业进都市圈行动,加大都市圈“共享用工”平台建设力度。加强引才政策和人才需求信息方面的交流互通,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各类人才,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质量,更好地为都市圈企业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联合开展校企合作。围绕都市圈各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情况,组织都市圈企业赴高校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推送、校园招聘等活动。充分利用都市圈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促进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有序对接。定期举办都市圈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专场招聘会,吸引更多人才来都市圈就业创业。开展都市圈校企深度合作,通过校地生源信息、就业信息整合及资源共享,满足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促进都市圈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是加强孵化基地建设。以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为牵动,都市圈各市(区)依托自身人力资源建设优势,共同打造一批人才服务基地,为都市圈各类主体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推动都市圈各市(区)互设人力资源服务窗口,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提高都市圈城市服务质量。建立都市圈创业孵化联盟联络机制,联合签订合作协议,促进都市圈各市(区)共享合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政策协同

积极衔接《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各项任务的跟踪分析、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和效果,适时组织开展交流,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

第二节 统筹推进实施

成立都市圈人社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本规划实施,研提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都市圈各市(区)作为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规划目标任务的监测分析和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各市(区)绩效考核,及时督办、考核。

第三节 积极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都市圈人社惠民好政策、好举措,鼓励社会参与,将宣传工作与推进都市圈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打造都市圈人社品牌。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都市圈人社工作的重大意义、重大举措、建设成效、经验做法,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讲好都市圈人社一体化发展故事,凝聚社会共识。

第四节 推进公众参与

完善规划实施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都市圈人社领域建设,形成市场化、社会化推进机制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都市圈各市(区)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专家学者作用,及时解读都市圈规划、政策、机制,营造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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