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市人社局在“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沈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市长信箱”三个平台筛选出最具代表性、咨询频率较高及群众满意度高的人社问答,选登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12333人社百事通”专栏当中,详情如下:
1.2024年调整后的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910元调整为2100元。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640元调整为1900元。
2.2024年调整后的沈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9.2元调整为21元。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6.5元调整为19元。
3.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什么起实施?
答: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4.如何理解最低工资标准?
答: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什么?
答: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6.《最低工资规定》中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什么?
答: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第三条规定,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7.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什么制定的?
答: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8.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答:不可以。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9.用人单位可以用产品代替工资吗?
答:不能,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10.遇节假日工资可以提前开吗?
答:可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11.按照现行政策,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是多大?
答:根据《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国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2004年1月1日后登记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女从业人员、女自由职业者,其退休年龄仍按国家确定55周岁掌握。
12.按照现行政策,女管理岗的正常退休年龄是多大?
答:根据《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国女管理岗退休年龄为55周岁。
13.按照现行政策,男性参保人员的正常退休年龄是多大?
答:根据《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国男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60周岁。
14.按照现行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多少年退休?
答:《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男工人可以55岁退休、女工人可以45岁退休,即提前5年退休。
15.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再退休吗?
答:可以。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16.外地来沈就业,社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吗?
答:累计计算。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于明确非沈阳户籍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建立“一般账户”参保人员可在暂住证所在经办机构参保后,办理转移;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再次跨省就业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办理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17.如何线上办理省外社保转移沈阳手续?
答:可以通过掌上12333APP办理,在“服务”模块中找到“社保关系转移”栏目,点击“社保转移申请”,按实际情况填报即可。
18.可以线下办理省外保险转移沈阳吗?
答:可以。
沈阳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社保中心办理。对于明确非沈阳户籍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建立“一般账户”参保人员可在暂住证所在经办机构参保后,办理转移;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再次跨省就业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办理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沈阳企业参保的,职工携带身份证到现参保所在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转移。
19.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企业应如何处理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20.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吗?
答: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果仍有余额的,可以继承。账户余额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