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人 异地就业后这样办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沈阳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工作有了更多选择性,跳槽成为常态。7月21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异地就业后社保、医保、公积金、档案等转移办理和接续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在现场通过热线电话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个体部部长  刘斌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企业部工作人员  徐涛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档案部工作人员  李鹏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单位参保部部长  郑冬梅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策信息咨询部负责人  赵海涛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工作人员  李晓研


社保转移这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


沈阳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在外省缴纳养老保险,现在要转回沈阳市参保,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申请办理。

窗口办理:已在沈阳参保缴费的,可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属区县(市)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


沈阳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在省内外市缴纳养老保险,现在要转回沈阳市参保,这样办理:

需在当地社保办理暂停参保后,到户籍所属区县(市)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账户合并即可。


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外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自助申请办理;

窗口办理:已在沈阳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缴费所属区县(市)养老保险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由个体科工作人员为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凭证》由本人携带至接收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沈阳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到省内外市,这样办理:

至缴费所属区县(市)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暂停参保后,到接收地社保中心办理账户合并即可。


★企业职工


已上国家转移平台的城市,转移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支付宝等申请办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登录网址,在线注册登录后点击“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在线填写信息,提交转移申请。


“掌上12333”手机App办理

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点击“服务”—“社保转移申请”,在线填写信息,提交转移申请。


支付宝平台办理

下载支付宝手机App注册登录后,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转移申请”,在线填写信息,提交转移申请。



医保转移这样办理


★转入办理流程


转入登记

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登记,可通过两种方式:

A.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可持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所属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登记。

B.线上办理

参保人员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进入“医保网上服务”中的“个人办事”,上传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并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医疗保险转入登记。


转入

待转出地医疗保险机构回复信息表后,由沈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办理转入。如有转入金额,需金额到账后方可办理转入。


★转出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可通过两种方式:

A.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所属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出。如需转移个人账户还需提供银行卡或转入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B.线上办理

参保人员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进入“医保网上服务”中的“个人办事”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出,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合)参保凭证》,将《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送至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待沈阳市医保中心收到转入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业务,并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通过信件或省内邮箱的方式发送至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如有个人账户余额,也会同时转出。



公积金转移这样办理


★转入办理流程


职工离职,在异地重新就业,在原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并户业务。职工无需亲赴原工作地中心办理任何转出手续,只需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转入业务,或到沈阳市就近的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临柜办理。

注:线上办理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填写转出中心名称、转出单位名称、转出公积金账户的个人账号即可;柜面办理,本人需持身份证到前台填写《异地转续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

公积金中心接到职工申请后,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中心发起申请,转出中心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转移细则决定是否为职工办理转出业务。同意转出的,职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信息,如开户日期、缴至年月、是否连续6个月汇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是否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存在骗提骗贷行为等,以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的方式转出至转入地中心,便于转入地中心对职工账户的接续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随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同步转入至转入地中心,以系统外转入补缴的形式补缴至职工个人账户。


★转出办理流程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按照当地中心业务规定发起转入申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通过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转移流程与转入办理流程基本相同。



档案转移这样办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有托管需求的流动人员向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提出档案调入申请,经审核符合中心保管范围的流动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手续开具调档函,流动人员凭调档函向原档案存管机构提取档案,完成档案转入手续。办理调档函提供以下相关手续:

1.户口在沈阳市,档案在原单位(有党委建制单位)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开具调档函;

2.户口在沈阳市,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员,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开具调档函;

3.在沈阳就业,档案在原单位(有党委建制单位)的人员,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无党委建制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或招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单位离职证明,开具调档函;

4.在沈阳就业,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员,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无党委建制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或招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具调档函;

5.符合沈阳落户政策,且公安部门已出具准迁证,但还没办理正式落户手续的,可凭准迁证代替户口簿、其他材料按以上相应情况准备。

注:若需他人代办,另需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流动人员档案转出


根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其他单位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已确认档案在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托管的,提供如下材料办理档案转出:

1、身份证;

2、调档函,调档函开具有如下情况:

(1)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到个人户口所在区县(市)档案托管部门开具调档函;

(2)办理正常退休的,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替调档函;

(3)考取机关、事业单位的,由考录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开具调档函;

(4)被有党委建制的单位录用的,由单位开具调档函;被个体、民营、三资企业等无党委建制的单位录用的,由该单位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5)跨市调转的,由调入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6)升学深造并录取的,由录取院校开具调档函;

(7)改派到外市的,提供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替调档函。

(8)应征入伍的,需当地武装部或人民政府征兵办开具调档函。

注:若需他人代办,另需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连线实录


问:我是沈阳本地户口,原先在省外工作并缴纳了养老保险,但已中断,能否转回沈阳?能够补缴中断期间的欠费吗?

答:按照养老保险跨统筹转移相关规定,您是沈阳市本地户口,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将省外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沈阳市。按照相关规定,中断期间所欠的养老保险不能补缴。


问:在外地多个地方缴纳养老保险,中间有中断部分,还有重复的部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中间中断部分不可以补缴。如果发现缴费重复部分,按规定可以先办理转移合并,再由转入地办理退费,退付个人缴费部分。


问:养老保险可否中途退费?

答:根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对于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条件前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的及参保人员死亡的,可以办理退费,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


问:我先后在几个地方工作并参保,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答:根据规定,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即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如果不一致,按缴费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地;如果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就按最后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地;如果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10年,就把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支付养老金。


问:我打算出国定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根据规定,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问:我原来是外市户口,刚迁入沈阳,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医保参保手续?

答:外市户籍迁入我市后,符合灵活就业参保条件的,可以通过线上和窗口两种方式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问:我之前在沈阳一家企业工作,离职后去北京找到了新工作,档案在沈阳的人才市场,需要转到北京吗?

答: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由户籍所在地或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鉴于您的情况,如北京无要求档案调入,该档案可存放在沈阳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北京需要档案转入,可提供现存档机构名称,北京开具调档函后办理档案转入北京手续。


问:我是自由职业者,档案可以个人保管吗?档案保管收费吗?

答:根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问:我户口在外市,目前来沈阳就业,档案在原来的单位,如何开具调档函?

答:档案所在单位须具备档案保管权,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或招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单位离职证明,开具调档函。


问:我从外地回沈就业,公积金断缴一段时间,能补缴吗?

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的住房储金。职工离职了,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终止了,无工资关系也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补缴业务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发起,职工重新就业与离职间空档期公积金断缴,职工不能在没有单位入职的情况下个人出资补缴住房公积金。


问:我目前失业状态,公积金断缴了,想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公积金的断缴,短期内会对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造成一定影响。根据相关规定,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因离职造成住房公积金断缴的,连续缴存时间重新计算。


问:我跳槽到新的公司,新公司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为我缴纳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职工应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致新参加工作职工或新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办理补缴。


问:我原来在沈阳工作,现在北京工作,两家单位都为我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原来沈阳的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答:您在沈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转到北京,进行公积金账户的接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