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原因离职是否应得到经济补偿?
(关键字:劳动保障 劳动维权 劳动争议)
答:个人原因离职一般情况下不能得到经济补偿,但部分特殊情形时除外,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或胁迫等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形,劳动者因此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如果是基于自身原因,如个人职业规划改变、家庭原因等主动辞职,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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