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列表
拖欠工资
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用人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键字:劳动保障  劳动维权  拖欠工资)

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三)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