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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的办理地点?
发布时间:2025-12-05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的办理地点?

(关键字: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答:和平: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四楼A区1、2号

沈河:先农坛路13号沈河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号窗口

大东:观泉路102-6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19、20、21号

皇姑:金山北路21-8皇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窗口、二楼4号窗口

铁西: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B座一楼B01 B02

苏家屯: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

沈北: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513、514窗口

于洪: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6楼9、10号

张士:流花湖街1号二楼14、20、21、22号

浑南: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815室

辽中:辽中区南一路47号 社保办公楼二楼工伤保险科

康平:康平县顺山一路和滨湖东四街交汇道南康平分中心一楼3号

法库:法库县南外环路38号法库县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劳动综合大厦一楼3、4号

新民: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二楼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