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
(关键字: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金)
答:2021年9月1日起,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就是大家常说的丧葬费)的标准: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抚恤金的标准:以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简单理解就是9—24个月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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