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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始终将“法治人社”作为推动整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聚焦主业主责、狠抓文明执法、创新普法模式、优化服务程序,全面推动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深入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起点谋划,扛实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保障到位。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总盘子”, 组建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题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好责任落实。

2.抓好理论学习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讨会等法治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动学习,拓宽了法治学习渠道。

3.推动队伍建设到位。我们明确局行政审批处(法规处)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协调推动部门,抓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二)高站位统筹,深化“放管服”改革

1.狠抓“服务升级”。对照省、市要求,围绕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取消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狠抓“一网通办”。以服务为民、优化流程、协同共享为原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有效提升了百姓获得感、幸福感。

3.狠抓“权责落实”。按照“四级四同”原则,对照省人社厅下发目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及“两中心”职权事项。

(三)高标准推进,提升行政水平

1.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在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在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清理了我局2019年以前制发且现行有效并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文件。

2.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的有力抓手,废除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屏对屏”沟通方式,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联系等途径做好办前询访,畅通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渠道。

(四)高质量落地,优化权益保障

1.柔性执法,企业干扰最小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政府及我局官网公示我局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符合公开条件的处罚决定公示率达100%。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一般程序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风险分类评估,科学精准执法,实现高风险企业多查,低风险企业少查不查。

2.强化监察,保护权益促和谐。以落实“三金三制”为核心,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按部署开展“根治欠薪秋季”“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市本年度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执法文书,总结评查结果,整改存在问题,提升执法水平。按要求动态调整裁量权基准,合理确定种类、违法程度和处罚幅度。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时录入存量监管执法信息和新作出的行政执法信息。

3.创新机制,深化劳动争议化解。以“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切入点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在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农民工欠薪案件快裁快审工作机制”,对工资争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优先处理、当庭裁决。落实年初涉企检查计划。按照政府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相关规定,全年向社会公布5批次共32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有力的震慑了失信企业。

(五)高效率宣传,营造阳光透明氛围

落实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多次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情况进行高频次网络权威发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正面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起到良好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1.完善教育机制。制定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系统设计本年度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有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系列活动”“以案释法——工伤保险疑难案例专题研讨会”“共联共享共建共促——普法进社区”“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广大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开展系列活动。“宪法宣传周” “全面依法治国暨行政执法工作实务”专题培训、“民法微视频”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春风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主题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3.抓好载体建设。全面抓好了“法治人社宣传工作站”建设,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立政策咨询台、设置违法企业公告展板等方式,向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全面提升根治欠薪法治水平。期间制作宣传手册2万余份、宣传海报1万余份。通过局内宣传栏和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阵地,及时推送人社信息。

4.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审计。全年办理复议类案件38件。其中:被复议案件4件,均审结并被维持;行政复议案件34件,审结33件(撤销区县人社局不当决定12件);在审1件。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3件(工伤46件,企业养老22件,劳动监察3件,基金监督1件,信用公开1件),其中:一审49件、二审22件、再审2件。无行政赔偿案件。


二、存在不足

一是人社领域法治基础工作还处于继续夯实阶段。随着国家“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纲要)的实施,人社领域法治建设还有诸多需要强化、完善的任务。人民群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参与立法的愿望越来越高,利益诉求越来越具体,对进一步推进人社领域法治建设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二是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居高不下,而社会保险法修订后,还将带来更多的行政纠纷。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使现有的法律法规真正实施到位,还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保证。

三是法治机构在队伍素质、人员数量、必备装备等方面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推动法治人社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立、改、废”。抓好新发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各项规定程序落实。开展规范性文件修改和清理工作,在完成上级各项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的同时,逐步有序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实现现行文件规范有效的目的,打造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2.推进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人社领域行政执法公信力。

3.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针对我局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状况,积极协调市司法局,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

(二)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规则》。压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联动机制,源头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2.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现有复议案件收尾工作,拟定《体制改革后对市复议机关的案件办理流程》。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修订完善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4.出台《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出台《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三)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针对去年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各区县的存在问题,结合相关文件及标准,于2022年通过走访、座谈、现场检查执法案卷的形式开展两次人社领域行政执法督查专项行动,并汇总督查实际情况,每类执法事项评选出1-2本优秀案卷、全市范围评选出优秀执法单位并就相关问题、隐患及时向各区县通报。

(四)着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通过建立人社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措施,着力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格局,让人社系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职能,拓宽渠道,推动形成全市人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大合力。

(五)创建“法治人社大讲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力度

认真贯彻“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深入践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创造性、制度化地开展“法治人社大讲堂”,聚焦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民法典等密切关系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邀请市司法局专家、法律顾问每季度开展一期“法治人社”讲座,围绕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我市人社系统的法治力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