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政策内容

综合性补贴:在沈阳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内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机制,创业导师每结对1名大学生或1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的,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

绩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或大学生团队在沈新办企业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

二、补贴对象

综合性补贴:基础指导评价合格的创业导师。

绩效性补贴:延伸指导评价合格的创业导师。

三、补贴要件

1.综合性补贴要件:

(1)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综合性补贴申请表;

(2)结对指导信息表;

(3)指导工作台账;

(4)基础阶段指导评价结果。

2.绩效性补贴要件:

(1)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绩效性补贴申请表;

(2)结对指导信息表;

(3)指导工作台账;

(4)延伸阶段指导评价结果。

四、补贴申报流程

1.综合性补贴

指导站→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复核→公示→发放补贴

2.绩效性补贴

导师申请→项目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复核→公示→发放补贴

五、创业导师选聘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能力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能够为创业者解读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服务;

4.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类创业指导活动,开设创业经验分享、案例解析、座谈等形式的创业指导讲堂、讲座、课程,或担任各类创业创新大赛评委,指导帮扶创业企业和创业者创新,并较好地完成指导任务。

(二)选聘对象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创业指导、培训方面的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关专业领域成果的教师及专家学者;

2.具备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经验的企业高管;

3.具备天使、风险等投资经历、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高管;

4.具备创业实践经验或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家;

5.持有《创业培训讲师合格证书》的创业培训讲师;

6.法律、会计、经济、税务、金融、市场分析、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士;

7.熟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具有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经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8.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人或其聘用从事创业指导工作满1年的人员;

9.其他具备创业导师条件的社会人士。

(三)所需要件

1.《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

2.身份及资历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经历材料;

3.对照选聘条件所需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从业资格证、单位出具的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书等对应身份证明材料。

(四)选聘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就近到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或将PDF版材料发送到居住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市)创业服务机构邮箱→区、县(市)人社部门进行核实并上报至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任为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导师并颁发聘书。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全年随时申报

六、其他

1.沈阳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由市教育部门认定。

2.创业项目。应来自40周岁以下的大学生或大学生团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经人社部门评选且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项目具有原创性,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的项目。

3.基础指导。创业导师与创业项目指导关系确立后,创业导师对项目提供创业团队建设、市场信息分析与预测、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创业指导,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指导期6个月。

4.延伸指导。基础指导期内项目落地的,可在基础指导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人社部门提出延伸指导申请;基础指导结束后6个月内项目落地的,可在项目落地后1个月内,向市人社部门提出延伸指导申请。

七、各区县联系地址、电话及邮箱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024-31401189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024-31912283  

邮箱:2418807678@qq.com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024-24855507

邮箱:shswzxrcgzb-shq@shenyang.gov.cn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河区东顺城街92号/024-67983857

邮箱:ddrscy@163.com

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86459397

邮箱:cy-hgqrsj@shenyang.gov.cn

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25711058

邮箱:li760826@163.com

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南区新隆街10-1号/024-23896588

邮箱:rsjrcfub-hnq@shenyang.gov.cn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北新区耀阳路18号/024-88087366

邮箱:rsjzhek-sbxq@163.com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政府北楼517(黄海路37号)/024-25321517

邮箱:rszxcyzdb-yhq@shenyang.gov.cn

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024-89814045

邮箱:rsjjycyfwzx-sjtq@shenyang.gov.cn

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27515536

邮箱:rszxjyb-xms@shenyang.gov.cn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辽中区蒲水路28号/024-87892184

邮箱:rlzyzxjyk-lzq@shenyang.gov.cn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法库县吉祥街道河南社区河南街道/024-87103707

邮箱:447122251@qq.com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024-87332035

邮箱:1728198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