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2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中介服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收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性质
1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11210100691992386N300011400800101
1.《劳动合同法》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省财政厅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2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1210100691992386N300011400800101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9 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