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020年08月20日

沈人社发〔202064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1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统计范围,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细化经办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梳理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要精简申领证明材料。

三、深化监管力度

各相关部门对实施高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不落地,违规申领补贴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多措并举确保我市这项工作落地见效。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