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沈人社发〔202090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精神,深入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高质量就业的积极作用,不断拓展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实现技能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现就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就业为导向,促进就业为首要目的,按照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学生认可度高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推进我市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航空产业、汽车产业、装备制造、基础建设、现代服务、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节能环保等十大产业领域急需紧缺的工业机器人操作及应用、大数据开发、云计算、人工智能开发、软件系统操作、数字新媒体制作、物联网应用、动漫制作、室内装饰设计、5G通信技术应用、美容形象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检修、新能源汽车维护、无人机技术、机械制造技术等53个专业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培训机构作用,以订单培养促进就业,以定向培养提升就业能力。

二、培训对象

以定向培养形式参加专业转换培训的对象为沈阳籍或在沈阳高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的2018年、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下同),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订单培养形式参加专业转换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在沈阳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就业的,其就读高校可放宽为全国各省市高校。

三、补贴标准

(一)订单培养。对以订单培养形式参加专业转换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以实际就业人数(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直补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期限和标准按《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职业(工种)目录》执行(附件1)。最终补贴金额以实际就业人数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结算时不予补贴。

(二)定向培养。对以定向培养形式参加专业转换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最多可参加3个不同专业转换培训。并根据各个培训专业的复杂难易程度以及培训课程设置的具体特点,确定36个月的培训期限,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直补培训机构。补贴期限和标准按《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职业(工种)目录》执行。

(三)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鉴定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鉴定补贴的标准和申领方法等,按沈人社〔202054号文件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报《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其项目评估论证,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并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招生,负责对学员身份进行认定,并与学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协议书》(附件3);

(四) 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将《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4)、《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5)、《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协议书》、教学计划和大纲(通用课程及理论课时的40%可在线上教学)、课程表、实习计划等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10日后,由市人社部门按补贴标准的50%预支补贴资金;

(六)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教学,市人社部门进行督导、查验;

(七)教学完成,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按《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协议》对培训学员履行相关承诺;

(八)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按资金拨付规定提交资金拨付要件,向市人社部门申领剩余培训补贴资金。

五、资格确认

(一)拟参加专业转换培训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可到通过项目审核合格的企业、培训机构报名;

(二)企业、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携带报名表及其它证明要件到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三)完成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学员,在市人社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四)资格审核所需的要件:学员身份证、毕业证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6)以及其他报名需要的材料。

六、强化管理

(一)协议约定制度。由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与培训学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协议》,对企业、培训机构、学员应遵守的权利、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二)开班备案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和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将《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开班申请表》、《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和大纲、课程表、实习计划等材料报市人社部门,经同意后开班。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应合理确定每班学员人数,订单培养每班15—50人;定向培养每班25—50人。实习期限一般不超过培训总期限的1/3

(三)全程监控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须在培训教室开通远程视频监控,并保持运行良好。市人社部门对实施培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学员个人出勤率原则上不得低于90%

(四)举报处理制度。学员发现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出现协议明确的违约情况,可提供证据进行举报,由管理部门根据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诚信档案制度。加大对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违约和失信行为一律纳入诚信档案。

上述制度实施情况一并作为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能否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与参考。

七、资金拨付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学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复印件;

3、订单培养需提供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学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

4、线上课程的导出数据及视频资料。

(二)审核公示

市人社部门对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名称、培训学员名单(含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拨付补贴

经审核符合申请培训补贴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部门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补贴经费,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拨付到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将其纳入技能提升行动统计范围,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优化经办服务。各有关单位要梳理发布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的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要精简申领证明材料。工作中发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报送市人社部门。

(三)强化资金管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职业目录

2.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书

3.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协议书

          4.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开班申请表

          5.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

6.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学员登记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0  12 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产业
  门类

序号

专业(职业工种)

订单培训

定向培训

培训期限
 
(月)

补贴标准
 
(元/月/人)

培训期限
 
(月)

补贴标准
 
(元/月/人)

智能制造

1

工业机器人操作及应用

5

2000

4

2000

2

人工智能开发

5

1500

4

1500

3

大数据开发

5

2000

4

2000

4

软件系统操作

6

1500

5

1500

5

半导体电子材料制备

6

2000

5

2000

生物医药

1

生物药品制造

5

1500

4

1500

2

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

6

2000

5

2000

3

日用化学品生产

5

1500

4

1500

4

基础化学原料

6

1500

5

1500

5

药物制剂

5

1500

4

1500

航空产业

1

无人机操作维护

6

2000

5

2000

2

民用航空设备操作维护

6

1500

5

1500

3

航空产品装配调试

6

2000

6

2000

4

航空运输服务

4

1500

3

1500

5

航空工程技术

6

2000

5

2000

汽车产业

1

汽车工程技术

6

2000

5

2000

2

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

5

1500

4

1500

3

新能源汽车维护

6

2000

6

1500

4

汽车整车制造

6

1500

5

1500

5

汽车营销

5

1500

4

1500

装备制造

1

数控设备应用与检修

6

2000

6

1500

2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

6

1500

5

1500

3

工装工具制造加工

5

1500

4

1500

4

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

6

1500

5

1500

5

机械制造基础加工

6

2000

5

2000

基础建设

1

5G通信技术应用

6

1500

4

1500

2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5

1500

4

1500

3

装配式建筑施工

5

1500

4

1500

4

土木工程建筑

6

1500

5

1500

5

路桥建筑专业

6

2000

5

2000

现代服务

1

数字新媒体制作

5

1500

4

1500

2

物联网运用

4

1500

3

1500

3

美容形象管理

3

1500

2

1500

4

动漫制作

6

2000

6

1500

5

室内装饰设计

5

1500

4

1500

农产品加工

1

农副林特产品生产

5

1500

4

1500

2

饲料加工

5

1500

4

1500

3

乳制品加工

3

1500

3

1500

4

农副产品加工

4

1500

3

1500

5

畜禽制品加工

5

1500

4

1500

文化旅游

1

旅游及公共游览

5

1500

4

1500

2

导游人员

4

1500

3

1500

3

会议及展览

5

1500

4

1500

4

文物保护

6

1500

5

1500

5

应急救援

5

1500

4

1500

节能环保

1

水土保持

6

1500

5

1500

2

绿化与园艺

5

1500

4

1500

3

环境治理服务

6

1500

5

1500

4

有害生物防治

5

1500

4

1500

5

环境监测服务

6

1500

5

1500

1

老人陪护

4

1500

3

1500

2

家庭护理

4

1500

3

1500

3

康复护理

4

1500

3

1500

 

 

 

附件2

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项目申报书

 

 

 

   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公章)

     

主管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年   月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名称


属性

企业办院校

培训机构其它

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法人代表

信息

姓名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资金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背景


就业去向


培训能力


师资队伍


教学组织


申报单位意见


项目论证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备注











附件3

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协议书

 

(样本)

 

  甲方(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

  乙方(学    员):

  身份证号码:

  原毕业学校及专业:

 

  为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实现以培训促进就业的目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训内容

  1.1培训专业

    (根据专业填写)

  1.2培训对间安排

  培训时间为:        日至        日,培训总学时为  小时(课时)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培训的相关手续,取得培训资格。

  2.2培训期间,甲方应按照培训要求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学习条件,确保乙方的培训能够安全、顺利、有效地进行。

  2.3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

  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场所、设备,甲方保证培训环境卫生整洁。对于有计算机操作需要的课程,甲方保证学员人手一机。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机器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升级。

  2.4.教学质量

  甲方保证教师的授课质量,甲方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并结合学员反馈结果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估,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授课教师,甲方将按照多数学员(超过60%以上)的要求调换授课教师。

  2.5教学进度安排

  甲方授课教师应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讲授课程,保证授课学时。甲方有权在不影响总学时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安排。如因特殊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甲方需要临时中断或对课程进行重大调整,需对乙方做出合理解释。

  2.6甲方负责乙方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及在校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对学员日常学习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记录,需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7培训期间,甲方负责帮助乙方解决好必要的食宿条件。

  2.8在培训结束后,甲方将协助综合考评合格及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申领鉴定补贴。

2.9 乙方在培训期间如发生以下任一行为时,视为自动终止协议,退出培训。

2.9.1出勤率低于90%。

  2.9.2旷课累计达到15课时以上(含15课时)。

  2.9.3考试作弊。

  2.9.4恶意破坏培训环境、培训设备或教学软件系统。

  2.9.5屡次破坏甲方管理制度教学秩序并屡教不改者。

  2.9.6在培训教室内发生打游戏、看视频、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累计3次以上。

  2.9.7通过任何途径和形式散播和从事对甲方声誉和工作秩序有任何不良影响言论和行为的。

  2.10培训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将予以勒令退学,自动终止协议,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培训补贴。

  2.10.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10.2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者;

  2.10.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2.10.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行凶、赌博、酗酒闹事等屡教不改者;

  2.10.5偷窃或故意伤害他人及其他违法行为;

  2.10.6经查实乙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2.11关于就业的条款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具备培训政策明确的培训资格和要件。

  3.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其身体状况健康并无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疾病)。如有不实,甲方将终止本协议。

  3.3乙方在培训期间应遵守甲方上课时间,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并配合甲方进行考勤登记。

  3.4乙方在培训期内可提出退学申请,甲方若无异议,可根据实际培训情况,扣除乙方已发生的培训费用,退还余下费用。同时协议自动终止。

  3.5乙方中途退出培训后,将无资格重新加入当期班次继续培训,甲方无法恢复乙方学籍。

  3.6学员有申诉举报的权利

  乙方学员可通过正当指定程序向培训学校反映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甲方存在的侵权和违规行为。

3.7培训期间甲方将对乙方在培训场所内的行为加以管理和约束,非甲方原因而导致的乙方安全问题或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培养,甲方要保证乙方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定向培养,甲方要为乙方积极推荐就业。

  3.8知识产权

  培训所涉及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练习题、数据、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在本协议范围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上述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修改、翻译、泄露等侵犯甲方权益的活动。

  3.9培训期间终止协议则乙方不再享有申请政府培训补贴的权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5.1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裁决。

  5.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六条  其他

  6.1本协议及附件的修改、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

  6.2双方确认仅以本协议作为约束双方在培训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他广告及宣传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6.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6.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黑体内容为机构参考项。其余为必须签订项。

 

 

 

 

 

 

 

 


 

附件4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开班审批表


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


培训地点


培训专业


班期名称


培训人数


培训等级


培训开始终止日期


培训周课时


培训总课时


上课时间


培训形式


管理员


联系电话


任课
 
教师
 
情况

姓名

任课内容

职称

职业资格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意见

                    

 

附件5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学员开班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培训专业:

培训等级:

总人数: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6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学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毕业年届


毕业时间


学历


所学专业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现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


移动电话


E-mail


家庭住址


家庭联系电话


拟申报专业


拟培训地点


备注


审核意见

企业或培训机构

 

 

 

 

 

 

     

备注


学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