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人社发〔2020〕67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维护和保障好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现将《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和保障好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利益,促进社保基金支付能力提升,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保工作的影响,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落地落实,促进和引导灵活就业人员长期参保和持续缴费,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成立社保扩面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组 长:乔佐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
田 阳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周 洁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社保中心副主任寇光斌担任,主要负责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本地区宣传月活动落地落实。
三、责任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对各区、县(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社保中心主要负责实施方案拟制、宣传资料编辑、宣传物资调配、新闻媒体推送、数据综合分析、活动情况总结等工作。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立体式宣传、相关工作协调和组织相关人员赴本地区知名早市、夜市“摆摊设点”,为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解疑答惑、参保登记等服务。
四、时间安排
2020年8月17日至9月15日
五、主要内容
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政策法规为重点,突出以下宣传内容:
1.非沈阳户籍适龄人员参保政策;
2.2020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选档政策;
3.解答群众关心的社保热点问题。
六、方法步骤
此次宣传月活动,拟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舆论宣传阶段(8月17日至8月23日)。主要采取传统宣传和新媒介宣传相结合方式进行,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或播放宣传广告、悬挂横幅标语、做客沈阳日报《民生连线》、广播电视播报、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刊载等方法手段,大力宣传社保新政策新法规,不断强化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
第二阶段:户外拓展阶段(8月24日至9月6日)。各区、县(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沈阳知名早市和夜市“摆摊设点”,通过散发传单、当面解答、现场办公等方式,积极引导早、夜市摊主以及消费群体正确认知社保问题,激发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参保和持续缴费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阶段:总结讲评阶段(9月7日至9月15日)。收集整理各区、县(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增情况,对各区、县(市)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积极选树和推荐先进典型;邀请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各区、县(市)在本次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宣传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扩面宣传月活动落地见效,确保“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
(二)加强配合协作。社保扩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市、区、县(市)的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尽早准备、严密实施,为维护和保障好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切身利益贡献力量,推动社保扩面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三)确保统筹推进。社保扩面过程中,各级工作人员将步入户外实施面对面宣传,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加大防护物资投入,加强安全教育,精心做好宣传场地及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被感染等问题,在确保工作人员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尽参、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