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行动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于2021年6月26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13号)。


就业公共服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运用沈阳政务云、利用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沈阳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升级改造为“沈阳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业务大数据校验。沈阳业市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实现全省共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同时积极推进数字政府“一码通城”中的“扫码求职”应用场景建设,完成 “扫码求职”与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数据联动。为广大求职者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求职、招聘服务。


丰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目前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调研,已起草形成《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目前正结合省人社厅近期下发的省级文件进行对标完善,待修改完善后履行发文程序。


评选10名盛京大工匠。已制定《沈阳市“盛京工匠”培养工程评审工作方案》,召开评审会,评选出10名“盛京大工匠”。


配合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我市“人才新政3.0”。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26日正式发布《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即“人才新政3.0版”。目前我局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出台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等21个配套细则。


加速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进一步集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沈创新创业。按照“人才新政3.0”工作部署,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型创业奖励实施细则,鼓励以“带土移植”方式引进“项目+团队”,高层次人才(团队)在沈创办创新型企业的,在启动阶段,可按照项目自筹资金已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奖励,在发展阶段,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奖励。


对有就业意愿脱贫人员进行摸排,并建立实名制就业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暨春风行动,为包括脱贫劳动力在内的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了就业帮扶,为就地过节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开展全方位就业服务保障,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突出做好政策供给,开展各类专项招聘活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组织举办“心系辽宁情注家乡”高校毕业生招聘、“五送进校园系列活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会沈阳站活动、“就业援助月”、“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春风行动”等专项援助活动及系列招聘会,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举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场招聘会。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督查工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市区两级部门加强联动,对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展开全面排查,组成工作专班,落实包区包案制度,有序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城建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工作组,对部分建设项目实施提级办理,圆满完成国家、省提出的春节前“两清零”工作目标。\


实施‘三险一盘’统一征收工作。我局着眼优化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办流程、维护参保单位及职工合法享受社保待遇权益,循序渐进开展了可行性分析、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软件开发与运行测试、网报业务操作培训等各项工作,在全市探索形成“三险一盘、统一记实”新工作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企业选择性缴费、“三险”之间信息不互通、社保网办功能不完善、企业分险种报盘等问题。新浪辽宁、指尖沈阳等网络媒介也先后刊文报道了我市工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