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梁家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人才引进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责成业务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将相关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通讯费补助建议的办理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三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元通讯费的问题,我们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一是与协办单位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探讨,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您的建议非常欢迎,表示将积极向省和国家进行反馈。由于今年各项政策的财务预算已经下达,明年将重点向省相关部门进行争取。二是我们与市财政局关于补贴的问题进行研究,财政局对您提出的建议也十分重视,承诺在国家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吸纳建议后,将予以全力支持。
二、关于您提出支持县域经济引才建议落实情况
(一)出台全口径政策支持人才引进工作。
近几年,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补充意见》(沈委办发〔2018〕38号)等政策措施保障各类人才在沈就业创业。对高端人才、海外人才、基础人才等群体予以政策支持,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切实加大了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了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了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目前我市率先实现零门槛落户,为各类人才的引进简化程序,优化职称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沈就业创业予以资金补贴。
(二)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县域引才工作。
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5月印发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8〕73号),文中除提及全口径政策外,为县域“双创”高校毕业生破格评定职称,对不同学历晋级职称都有年限上的减少,对大专毕业生不允许评定副高级职称(有省部级奖励除外)破格为毕业8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另外,我市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紧缺专业(行业)就业,出台了《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安家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52号),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到农村(涉农街道或乡镇)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依照《沈阳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018年1月1日后签订)并缴纳养老保险的,给予专项安家费2000元。
尊敬的梁家宏代表,再次向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您充分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关心我市吸引人才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的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承办处室: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联系人:孙斌
联系电话:31401083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