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胥维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和加大人才激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8月,市委、市政府站在推动全市振兴发展的高度,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将我市人才政策由1.0版本升级到2.0版本,政策实施以来,我市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引领振兴发展作用愈加明显。但对照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十四五”规划任务和建设“创新沈阳”实际需要,在人才工作方面我市还存在人才与产业结合不紧密、人才科技创新创业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等短板。为此,市领导审时度势,提出了优化制定人才政策3.0版本的具体要求。我们以此次人才政策升级为契机,以人才助力我市主导产业和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为目标,以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保障平台为抓手,研究起草了《人才新政3.0版》。
一、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的建议
《人才新政3.0版》起草前,我们广泛调研,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向3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3个区、县(市)委组织部门征求意见,全面梳理各单位各地区对现有人才政策调整意见,以及拟补充人才政策建议。在前期摸底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科协以及部分区县联合组成了3个调研小组,分赴郑州、安阳、西安、杭州、重庆、温州、苏州、上海、武汉、广州、深圳等11个城市开展人才政策专题调研,按照总体座谈、分口交流并重的方式,与对方城市相应单位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了解掌握了大量其他地区人才政策及其细则的制定执行情况。我们认真学习借鉴11个实地调研城市工作经验,同时参考南京、石家庄、合肥、长沙、大连等部分其它城市的实际做法,结合我市近年来人才政策运行情况及各单位各地区的意见建议,对原有的人才新政进行升级,经多次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人才新政3.0版》。新政依托原有人才政策体系,在产业人才集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围绕创新沈阳的战略目标,采用继续保留、优化调整、完善补充三种方式,与原政策体系保持完整一致、有序衔接,保障了政策稳定性,增强了人才获得感。
《人才新政3.0版》着力突出创新沈阳的战略内涵,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着力打造人才集聚、产才融合、平台赋能、万众创新的创新型城市名片。
在新的“人才新政3.0版”里,突出产业发展需要,精准有效实施人才激励计划,主要对海内外高精尖优才、产业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技能人才分别提出支持政策,从人才塔尖、塔身、塔基三个维度集聚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人才;突出创新驱动,把引平台、引机构作为集聚人才主攻方向,主要对打造一流科创园区、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布局人才科创载体、促进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拓展人才交流互动平台(重点打造“凤还巢”人才活动品牌)、鼓励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强化人才创业融资保障等方面分别提出支持政策,注重通过支持政策促进我市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突出激发人才活力,扎实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主要围绕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限、建立灵活的人才认定机制、实施人才贡献专项奖励,主要目的是通过打破制度障碍,最大限度调动用人主体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突出留才用才,全方位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包括人才住房保障、人才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一网通办等人才服务体系方面的支持政策,为各类人才来沈创新创业提供安心、安身、安业的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