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制度性安排为专业技术部门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机构、完善措施”的建议
一是招聘自主权向基层单位逐步下放。为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及“放管服”的要求,我局已陆续将部分行业公开招聘具体操作环节下放到各区、县(市)人社局和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到了“应放尽放”。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负责设置岗位报名条件,市考试院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环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提供专业评委。我局重点抓好方案指导、歧视性条件审核、过程监督和录用备案等工作。经磨合与改进,目前已打磨出一套监管有效覆盖的自主招聘模式,受到了事业单位的广泛支持。
二是招聘岗位面向特殊群体适当倾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局积极落实市政府“稳就业”承诺,2020全年共计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1215人,约占全年招聘人员总数的35%,超额完成了30%的计划目标。同时,对参加沈阳市“三支一扶”考核合格人员和沈阳市优秀社区工作者提供相应招聘岗位,使得受众群体得到进一步扩展。
三是初步尝试面试前置。在以往工作中,我们按照既定模式,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流程严格组织公开招聘。2019年,我局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在为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练员的工作中,积极尝试了将面试前置于笔试的公开招聘模式,首先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从中筛选出能力突出的人员,然后笔试体育运动训练专项知识,进而选拔出行业所需的实用性人才,获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四是招聘范围实现各类系统全面覆盖。2020年,全市首次组织了教育和卫生以外其他系统的集中招聘。在统计招聘需求过程中,市、区所属各单位共上报4200余计划岗位。经筛选,最终以紧缺急需为标准,共为102家事业单位发布了593个招聘岗位。累计4.3万人报名,笔试规模与当年高考相当。集中招聘受到社会认可,充分体现了统筹规划和集中实施的优势,招聘单位补充了紧缺急需人员,各系统“人荒”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关于您提出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的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改善事业单位人员构成,不断提高公益性服务质量。
一是通过公开招聘。2020年,面对全年防疫的严峻形势,我局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成功组织了经市政府批准的10项公开招聘,共计发布招聘岗位4186个,实际录用3384人。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岗位征集1035个计划,将结合市委编办要求及全市工作实际形成公开招聘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批准。
二是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2018年,我局印发了《沈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12号),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均可自主引进45周岁以下、紧缺急需专业、取得双证的博士以及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
三是积极探索中青年骨干引进办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2021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新方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引进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体制机制,畅通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渠道。
今后,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根据事业单位编制数额和岗位空缺情况,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需求,以及年龄、学历、资历、专业等实际需要,报市政府批准后,共同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王 枫 电话:2253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