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海代表:
您的《关于规范劳务市场解决低水平农民工就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工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人社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局内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定期开展零工市场排查
市人社局定期组织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对我市现零工市场进行“有速度、有温度、有力度”的全面排查和走访调研。目前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零工市场有23家,其中由政府运营、委托第三方市场化运营以及经营性机构自营的5家零工市场规模较大、场地管理较规范,设置各种标识牌和市场须知牌,能够引导用工单位、务工人员有序洽谈,具备各类车辆指定停车位、卫生间、垃圾箱等生活服务设施。其它自发形成的18个市场规范较小,无明确主管部门,不具备生活服务设施。零工市场由于多年形成的招工用工习惯,务工人员为争取工作机会,习惯直接站在街道上揽活,即使有规范场地也不愿意进场务工,给过往车辆、行人带来极大不便,也容易在争取工作机会中产生各类纠纷,出现打架斗殴等治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已向全市人社部门下发《关于提高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因地谋划、按需施策,建立动态台账,不断加强零工市场信息服务,规范零工市场秩序,结合实际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和应急预案。
二、设置零工服务窗口和服务专员
今年全市各区县(市)正在陆续为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设置不少于1个暖心专区(窗口)和至少1名服务专员的工作,为专区(窗口)配置休息座椅、饮水取用等服务设施设备,安排服务专员提供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服务。服务专员每月至少2次前往零工集散地“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搜集发布季节性用工和临时性短工岗位信息,为零工提供“组团上岗”服务。
三、及时发布各类零工、短工用工信息
在招聘会现场设立零工(灵活用工)专区专栏,提供辖区内各类零工、短工等灵活用工信息,在社区利用电子滚动屏、自助查询一体机、社区舒心就业专栏等各种形式发布岗位信息,助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广泛宣传推广使用“二维码”扫码求职用工,优化零工快速对接,向供需双方提供“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依托沈阳“舒心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鲁园在线”、“58同城”、“赶集网”等零工服务信息资源,构建我市“零工市场”信息专区,定期举办零工专场网络招聘会,利用人社服务网站、微信小程序、零工服务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用工信息,并通过直播带岗形式为零工提供更为方便、高效的用工对接服务。同时,鼓励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零工市场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零工市场供需对接服务。
四、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每年春节前后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就业服务“不打烊”,为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以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搭建对接服务平台,持续提供就业帮扶。2022年春风行动期间,全市累计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735人(户),走访各类重点企业152家,解决用工956人,解决问题51个(次),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召开线上线下招聘活动80场(次),参与企业1770家,提供岗位信息3.7万余个,发放政策宣传资料1.2万余份,线下招聘活动现场达成意向1085人。今年春风行动正在进行中,活动的主题是“春风送温暖 就业送真情”。
五、强化零工人员帮扶服务
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服务,在最难处提供最暖心的服务,解决配套服务不完善的问题。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对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利用防疫期间搭建的服务设施、施划标线等方式,就近设立零工服务场所,配备卫生防疫、写字桌椅、防暑防寒等便民辅助设施。
六、开展零工用工登记工作
通过在各区县(市)设置的零工暖心专区(窗口)和服务专员开展零工用工登记工作,满足农民工求职需求,在运营比较成熟的劳务市场探索建立零工求职信息库,满足农民工求职和企业用工需求。
七、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高度重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依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免费技能培训。针对符合条件、有就业需求的就业重点群体,按照本人的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提升其就业能力。2022年全市累计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3854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国家、省、市就业技能培训政策,紧紧围绕乡村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发放宣传材料、政策宣讲等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就业重点群体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性。结合县域产业发展特点,重点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多元化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农产品加工种植、轻工业生产、家政服务等就业属性高行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稳定农村留守劳动力工作岗位,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八、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畅通全市维护权益渠道,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和帮助来沈务工人员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欠薪问题。二是配合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拖欠来沈务工人员工资矛盾集中爆发,坚决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形成“打击一件、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加强与来沈务工群体的沟通联系,教育引导他们用合法手段保障自身权益,最大限度避免维权过激事件的发生。四是推动各区县建立规范的公益性劳务市场,为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供求信息、类用工洽谈、职业培训、权益维护等综合性服务。五公开零工市场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依法监管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