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高级知识产权师破格申报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才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积极优化人才环境,科学人才评价方式,在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中认真执行国家人社部、省厅工作要求,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近年来,我省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审高度重视,根据国家人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2021年8月出台了《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10号),修订了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对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置进行了规范,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名称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四唯”倾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审指标,增加创新成果、成果转化、技术推广、软课题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和公共服务等权重。明确初、中级经济职称通过考试取得,副高级经济职称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取得,正高级经济职称通过评审方式取得,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明确了高级、正高级经济职称评审标、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对业绩突出、成果丰厚、贡献巨大的申报人可放宽学历、资历等破格申报参评;对在促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设置了申报评审的“绿色通道”,可常年申报、不限额推荐、择期评审、不设通过率等。
我市的职称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厅职称评审、职称管理和职称服务要求进行全面落实,“建立高级知识产权师破格申报制度”问题涉及到法规、政策层面,我们没有相应权限。下一步,我们及时向省人社厅汇报,待省人社厅出台相关政策后,按政策抓好抓好工作落实。
感谢您对“高级知识产权师破格申报”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