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提高社会对蓝领工人认同感的建议》(第 0199 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宋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对蓝领工人认同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推进培训,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策助推“兴沈工匠”培养。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是我市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技能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沈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细则(试行)》(沈人社发〔2022〕21号)《沈阳市技能大师签约带徒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44号),人才新政3.0等一系列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促进产业工人素质提升,积极组织企业聚焦紧缺技能人才,针对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为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辐射带动作用,依托技能大师平台,鼓励技能大师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开展大师带徒培训,为社会输送更多的技能人才,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政策,出台《沈阳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22号)文件,面向我市符合条件并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补贴发放流程,扩大补贴发放力度和普惠面,助力企业自主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充分调动技能人才积极性,促进沈阳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广泛营造崇尚技能氛围。近年来,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大赛选拔了一批高技能人才。2021年,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大力培养优才,广纳贤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起草了《沈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激励技能人才培养。

2022年,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共同举办沈阳市第一届“舒心传技莘绅向阳”职业技能大赛。大赛共设置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加工制造、数字技能、现代服务、乡村振兴和其他等七大类45个赛项,全方位覆盖各行各业,全市共有2456名选手踊跃参赛,创造了报名人数最多、项目类别最多、沈阳赛事规格最高、技能水平最高、持续时间最长等“五个之最”。大赛近500人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88人获得技师等级证书,49人获得高级技师等级证书。

沈阳市选拔了635名优秀选手参加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其中34名选手获得金牌、29名选手获得银牌、22名选手获得铜牌,金牌获奖人数、奖牌获奖人数均位居全省第一。通过举办技能大赛,激发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

三、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每年在全市选拔10名“兴沈工匠”(每人一性奖励10万元)、10名“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每人一性奖励1万元);每年建设5-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5家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聚焦我市产业发展,依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大力开展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实施大师签约带徒工程,大力支持“兴沈工匠”等高技能人才签约培养青年技能人才。

四、加大兴沈工匠宣传。为发挥优秀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大对“兴沈工匠”等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大国工匠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感谢您对市人社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