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莹代表:
关于加强我市军工企业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服务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才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在“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上做文章,积极优化人才环境,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力资源保障。
1.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市“兴沈英才计划”共125个政策点,围绕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六大人才工程”:1.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2.产业人才支撑工程;3.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4.技能人才培养工程;5.实施“三链融合”的带土移植团队引育工程;6.实施符合振兴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工程。
2.优化人才认定程序。一是直接认定。符合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即可实现认定申报,即时办理、发放人才卡等功能。二是评审认定。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的,可由人才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认定。三是自主认定。我市人才认定工作向企业大力倾斜,让企业唱主角,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
3.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人才、技能人才聚集一直是我们的优势之一。近年来我市聚焦示范激励,深入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积极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每年评选10名“兴沈大工匠”,给予一次性10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并授予“兴沈大工匠”荣誉称号。注重培训基地建设模式创新,国家级建设项目资助500万元;省级建设项目资助100-300万元;市级建设项目资助20-75万元,形成了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传承和推广机制。
4.实施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政策。我市大力推进产业人才支撑工程,紧扣“5+3+7+5”20条产业链发展需求,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022年对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择优给予6万元、9万元、15万元、30万元奖励。
5.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2023年2月23日至今,2023年沈阳市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春季)已完成了北京站、大连站、长春站和哈尔滨站四个地区10所重点高校现场招聘活动,参会企业达到201家,提供岗位1078个,需求5261人。活动线上线下收到简历累计6000余份,现场活动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数累计达651人。
6.建设全市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提升我市人才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一中心、三平台”的结构体系。作为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平台,将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将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协同办理,构成“一网通办”全流程服务体系。涵盖人才认定、项目申报、服务保障等多维度,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变“服务对象找我”为“我找服务对象”。目前,已在“盛事通”APP上线试运行。
我市为了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向往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围绕“风景、人文、时尚、平台、环境、新经济”,聚焦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教育卫生保障、城市活力、创新驱动等重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部门和各地区配合,全力推进,助推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同时,我市积极打造民生品牌,为美好生活提质加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推动"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等民生品牌落地做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市人社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