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高职毕业生纳入到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021年11月18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内其他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通知》中明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就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其中与本建议相关的内容如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要求,应当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具备的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者技能水平为依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或者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并将所参考目录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在2022年4月14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已明确“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今后沈阳市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也会将上述相关条件予以明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局始终坚持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和招聘结果公开的原则,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科学严谨、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