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惠及外来务工群体新政策宣传的建议》(第0007号)的回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王海霞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惠及外来务工群体新政策宣传的建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007号)已收悉。市人社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与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以及局内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市区域竞争力的增强,大量农民工进城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通过搭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定期召开专场招聘洽谈会和多种就业专项援助活动,及时为农民工就业提供充足的岗位信息支持。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援助活动,全面收集供求信息,集中开展政策宣传。二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引导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各项创业补贴政策落实,为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认定的创业带头人提供社保补贴政策,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三是为农民工提供培训服务。对有培训愿望、能够保证正常学习时间的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让农民工根据自身条件和社会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测试,合格者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二)农民工住房保障方面。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2020年1月14日我市房产局印发《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明确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并以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为主。

(三)农民工医疗保障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建立了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赠等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有单位的,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并可以办理转移接续,统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单位的,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截至2020年底,我市参保人数达到了741.5万人,达到户籍人数的97%。

(四)农民工户籍制度方面。一是开展异地身份证补办业务,包括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首次申领除外,首次申领必须回户籍地办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办证人持户口簿、原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即可进行办理。办理地点:就近选择任意一个公安派出所或分局办证大厅。二是开展居住证办理业务。在我市居住的流动人口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在沈居住满半年(就业、就读、购房、租赁房屋)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登陆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为17个工作日(邮政快递7个工作日)。三是开展相关政策宣传。社区民警在对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和异地身份证时,通过宣传登记、办证的好处, ,提升流动人口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意识。同时,在居住社区将民警姓名、联系电话、微信群二维码等信息进行公示,流动人口随时可以咨询和求助。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为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一是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 全面梳理近年来制定出台的各类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特别是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政策,让用人单位和群众了解政策内容,了解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二是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应。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通过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网站(http://www.syhrsa.org.cn/)公布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对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内容解读,明确申办流程等,积极争取把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纳入12333服务热线,主动接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二) 落实公租房管理政策。根据《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通过沈阳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syszfbz.com/)对外公开我市公租房的具体准入条件及申报方式,同时提供公租房相关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各区县政策咨询电话。

(三)推广医保网上办理渠道。一是利用沈阳市医保局网站、医保微信公众号、沈阳医保智慧APP等多种渠道,加大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将智慧医保APP业务功能与盛事通、辽事通有效衔接,为百姓提供更为多样的办事渠道。二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对于已经在外地参保的务工人员,还可通过国家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办理异地备案、临时外出等业务,在沈阳享受到参保地一样的报销政策。

(四)加大户籍政策宣传。继续加大户籍工作力度,对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开展集中宣传和流动人口走访登记,帮助他们解决务工经商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从自身的经历和体验感悟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培养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文化修养,积极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活动中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外来务工群体各项政策宣传工作,为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和谐就业、高质量就业做出应有的努力。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