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举措的建议》(第0144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姜本刚代表:

您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举措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人社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局内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补贴发放时间前置并缩短发放周期”,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按照人才新政3.0精神,租房补贴已经合并入生活补贴,已实现网上申请。

2021年9月按照人才新政3.0,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4号)文件,其中《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鼓励原籍我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时选择回到家乡参与建设,驻沈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时留在沈阳就业创业,同时为吸引更多外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来到沈阳就业创业。2021年10月15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线上申请模块在盛事通APP上运行,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手机进行申请,进一步缩短发放流程,并且按月份发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毕业生的生活压力。自生活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受到高校毕业生的热烈欢迎,吸引了一批外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积极落户沈阳,也激发了在外就读的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的热情。截至目前,共发放生活补贴4319人,1254.45万元。

(二)按照人才新政3.0精神,购房补贴提高补贴标准,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开发软件系统,进一步方便申请者,缩短发放流程。

我市自2018年以来,出台了“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并在实施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沈阳市市情和文件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多次对文件进行修订,形成目前2021年9月出台的《沈阳市人社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8号)文件,在取消户籍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补贴标准提高至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和博士毕业生7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毕业生购房压力,鼓励各类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就业创业。截至目前,购房补贴已发放4万人,发放金额7.5亿元,在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上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正在与大数据中心积极沟通,开发软件,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

(三)契税补贴为在校生和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提供契税补贴。

契税补贴政策是房产部门出台的政策: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和契税全部补贴;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新毕业生(毕业未超过5年)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自2017年实行以来,累计吸引了约7万以上在校生和新毕业生在沈购房置业。契税补贴在领取房证后即可办理。

二、关于您提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公租房、人才公寓政策落到实处”建议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更好地释放新政3.0的政策红利,我们对新政进行了密集的宣传工作,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3月初,已经进行线上线下累计13场政策宣讲,政策普及120余万人次,更是依托我市主流媒体“沈阳新闻”、“沈阳日报”、“直播生活”、“民生连线”、“政策三进活动”,对电视及报纸等传统媒体受众人群进行了大面积的政策普及。在此基础之上为了将政策宣传覆盖范围,扩展到融媒体、自媒体等新兴媒介,我们也加大了对年轻人经常使用软件平台的政策宣讲倾斜,工作人员更是充分利用抖音等年轻人喜欢的短视频平台,进行政策的详细解读录制工作,累计播放量已达4000余次。

(二)切实保障人才公寓政策落到实处

为统筹推进我市人才公寓各项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形成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房产局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公寓建设工作格局。2021年9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版《沈阳市人才公寓建设筹集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新《办法》中明确规定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认定评估、补贴优惠、申报受理、运营管理等工作细则,为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政策基础。

截止到3月末,我市2022年第一批人才公寓运营机构和项目门店的筹集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结合沈阳地情,采用“社会化合作”的方式,共认定2家运营机构、10家项目门店,合计2411套长租公寓转化房源。目前正开展人才公寓政策宣传、配租入住及补贴申领的试运行工作。同时按照“早谋划、抓落实”的工作原则,第二批人才公寓建设筹集工作预计在5月份开展。

三、关于您提出“发挥自身优势,做好青年人才引、育、用、留的问题”建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为进一步做好引才、用才工作,出台大量的吸引人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毕业生生活压力、购房压力。2018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到降低毕业生生活压力,我们先后出台了“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场地补贴”等吸引高校毕业生留沈来沈就业创业政策;考虑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出台了“企业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等政策,对来沈留沈大学毕业生生活及用人单位用工成本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学生来沈留沈。

为鼓励大学生来沈留沈,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助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人社局先后组织了“五送”、招聘会、对接会等活动,通过平台搭建切实解决学生与用工企业间信息滞后、不对称等实际困难,并通过组织我市企业到长春、哈尔滨、西安等城市招聘,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来沈就业创业。

为进一步做好留才工作,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配合办理,积极落实相关政策:1.配偶安置方面。新引进的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有来沈工作意愿的,按相应政策调动、推荐工作,或发放最长36个月生活补助。2.子女入学方面。按人才层次自主选择或就近统筹安排。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子女入学问题。3.就医诊疗方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其父母、配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出台各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引才、用才、留才政策,搭建好政府、企业、人才之间的桥梁,为强化青年人才队伍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