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人才工作的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内部部门会议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人才政策评估机制,对现有人才政策定期进行覆盖面、吸引力方面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让我市的人才政策更有吸引力”建议的答复
(一)“将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政策进行调整,把我市生源地毕业生补贴申请时间延长到毕业2年内”建议的答复。
根据《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的要求。为达到更好地吸引外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到沈阳就业创业的目的,制定政策前我们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积极争取,拟延长对申请补贴人员毕业年限延长至两年。经研究决定,将毕业后落户我市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沈就业创业时间扩展到毕业两年内。因此在2021年9月印发的《关于印发〈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4号)文件中《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对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境外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条件设定为申请时需满足毕业两年内的我市户籍,其中毕业超一年的须在毕业后新落户我市。即鼓励原籍我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选择返乡或留乡参与建设,同时,为吸引更多外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沈阳就业创业。未来,我们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人才政策,通过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引导、扶持本地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采取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引导并改善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态,吸引更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到沈就业创业。
(二)“将驻沈中直企业为沈阳经济发展贡献的新招录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内”建议的答复。
由于我市正处于调整转型攻坚期,经济发展仍处于全国中游水平,客观上造成民营企业及市属股份制企业等民营经营或参股的经济体招用应届毕业生就业薪酬较低,在全国同级别城市中吸引人才缺乏竞争力。城市总体环境严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导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升高,丧失市场竞争力,造成恶性循环。为保护上述经济体良性发展,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同时也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沈就业创业,我们特面向民营企业及市属股份制企业制定了大学生生活补贴政策。考虑到中直企业经济体量大,市场竞争力强,抗风险能力及人才竞争力均优于民营企业,所以该政策并未将中直企业员工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制定政策前我们借鉴杭州、无锡、郑州等城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人才政策的先进经验发现,上述人才引进工作做得较好的地区也将在当地缴纳社保作为补贴申请条件。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作为生活补贴政策今后的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与政策制定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及市财政部门沟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逐步扩大享受群体的范围。
(三)政策落实情况
2021年10月15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线上申请模块在盛事通APP上运行,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手机进行申请。自生活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受到高校毕业生的热烈欢迎,吸引了一批外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积极落户沈阳,也激发了在外就读的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的热情。2022年2月23日,结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台了《〈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释义》,解决了因企业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申请的问题,在政策允许的框架下拓宽了享受群体范围。截至目前,共发放生活补贴5025人,1547.01万元。
二、关于“统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早研究、早规划、早招录,公招公告年初就面向社会发布。”建议的答复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事业发展,积极谋划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师资配备、基层医疗卫生医护服务人员补充及其他行业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有效提升了我市人才战略储备力量,缓解了事业单位“用人荒”瓶颈问题。
今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放管服”要求,充分体现用人自主权,实现“干什么,考什么”,并兼顾特殊地区和人群等客观因素,根据岗位结构、特点及专业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招聘程序和做法。具体举措如下:
1.提前吸纳应届毕业生进入我市。在以往面向社会开展的公开招聘中,报名人员均为已经毕业且获得学历的人员。也尝试过在校园招聘中招聘即将毕业的学生,采用与录取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的方式实现先就业后入职,各单位反映人员素质较高,招聘效果显著。今年,计划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将本年度和下一年度在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公开招聘报名范围,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提前征集招聘需求计划,尽早发布招聘公告,先于其他城市将更高素质、更优秀的人才引入我市,在人才战略中抢得先机。
2.兼顾特殊群体设定岗位条件。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落实市政府“稳就业”承诺,各年度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岗位数量均超出整体计划数的30%。同时,对沈阳市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沈阳市“三支一扶”考核合格人员和脱贫攻坚先进人群提供相应招聘岗位。并在国内创新开展了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的定向招聘,经验得到中央批示。今年,为了支持“两邻”工作,正在同组织部研究面向优秀社区书记开展专项招聘,逐步使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中。
3.支持县(市)地区招人留人。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县(市)地区干事创业,在针对县(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中,计划将年龄、学历和专业条件做适当放宽,同时降低开考比例,并且可以突出强调本县(市)户籍。但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以此解决县(市)招人难、留人难的突出问题。
4.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招聘。对于我市中等职业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在岗位条件设置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推广面试前置招聘实用型人才。2019年,在我市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练员工作中,尝试了“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程序,首先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然后笔试专项知识,进而选拔出行业所需的实用性人才,获得了良好效果。本年度还将在专业性、技能性、操作性较强的行业中,进一步推广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模式,力争将更多的实用型人才补充至我市事业单位。
6.结合线上形式推动招聘开展。今年,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加强我市基层公共卫生建设,充实疫情防控一线队伍力量,参照2020年度紧急招聘模式,采用免笔试、网上面试、实际操作加试的特殊办法,紧急招聘1814名医护人员。同时,在成熟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结合线上考试形式,持续推动疫情期间我市公开招聘工作常态化开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公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结合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和储备需求,认真制定公开招聘计划,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流程,严格组织实施,切实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
尊敬的崔丽萍代表,再次向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您充分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关心我市吸引人才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