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锋代表:
您的《关于着重培植具备行业竞争力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建议》(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356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人社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局内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本土机构的扶持力度,助力企业产业升级”,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本土人力资源机构,安排给予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给予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提供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鼓励方式”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出台了《沈阳市人才服务贡献突出奖励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和产业园从经济贡献、就业贡献、引才贡献、行业人才培养和行业创新贡献等五个方面制定评选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每年确定不超过20家单位,按总量排名的50%、30%、20%比例,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排名前50%的企业,评定为领军企业。
二是出台了《沈阳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相关活动奖励实施办法》,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沈承办符合条件的人才服务及行业创新方面的创新创业大赛、招才引智、团队项目对接、行业专题会议等活动,根据活动范围、规模、取得成效制定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每年评选总量不超过20个活动,按总量排名的30%、30%、40%,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每个机构每类活动最多申报一项。对于落地项目,需向市级人社部门报备,满一年后,落地效果获得主办单位认可,再给予一次性5万-10万元活动奖励。
(二)“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对于规模化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组织主持招标工作,鼓励本土机构参与竞标”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2年3月,我局开展了2022年沈阳市人力资源系列招聘招标工作,此项工作面向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本土服务机构参与竞标。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引导和鼓励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中来。
二、关于您提出“积极搭建政企桥梁,鼓励本土机构走出去”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由政府主导,推动搭建政企桥梁,借助政府资源和平台优势,与其他省市行业先进企业建立良好往来,组织本土优秀人力资源企业深入其他优秀企业走访学习,推动本土机构走出去”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1年1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们了解到省厅将于今年5月份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局目前正在就行业人才培养方面,计划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到国内著名高校、先进城市、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培训,学习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现状、专业知识、企业运营和城市发展等内容。
(二) “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服务好、引导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我局在制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奖励政策、人才政策、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内容时,邀请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代表企业参与座谈调研,在充分了解企业代表意见及需求前提下,制定政策内容。接下来,我局将组建人力资源服务专家库,不定期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三、关于您提出“推动数字化赋能,支持企业产品完成高端化、专业化、精细化升级”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局目前正在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产品创新、科技创新、服务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相关政策,搭建好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好的条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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