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帅代表:
您提出的提高农民养老金待遇的建议,现将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精神,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8次调整,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94元。同时,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还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2个月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和国家、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先后从1000元、3000元调整为6000元。
2019年8月我市出台了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明确“被征地农民可以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同时享受两个待遇”的规定。
今后我们将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宣传力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长缴费,特别是选择高档缴费,享受较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