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江涛、赵国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教师面试前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教师招聘情况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师资配备。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教育系统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我市每年都为教育系统补充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自2008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已累计招聘教师8500余名。
一是通过组织到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招聘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方式,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累计招聘4900余名在编教师;二是通过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县(市)以及原辽中县,累计招聘2900余名特岗教师;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700余名在编教师。2018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辽师、沈师、沈体、沈音、鲁美、沈大等省内院校校园招聘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此次招聘涉及全市幼、小、初、高及中职院校共815个计划,报名21345人,社会反响良好。
沈阳市教育系统2008年以来招聘情况
年份 | 校招教师人数 | 特岗教师招聘人数 |
2008 | 119 | 154 |
2009 | 135 | 253 |
2010 | 156 | 210 |
2011 | 172 | 148 |
2012 | 242 | 207 |
2013 | 299 | 368 |
2014 | 529 | 333 |
2015 | 800 | 388 |
2016 | 956 | 319 |
2017 | 1065 | 226 |
2018 | 192 | 212 |
2019 | 936(含公开招聘) | 125 |
小计 | 5601 | 2943 |
总计 | 8544 |
二、校园招聘流程
自2008年以来,我市已连续12年组织开展赴东北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的校招活动,考生、社会、家长的关注度非常之高。校招活动至今尚未出现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投诉,既得益于人社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凡进必考”的政策规定,也得益于教育部门严肃招聘纪律、严谨组织实施。
近几年我市校招签约人数呈下降趋势,我局与市教育局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小学、中职岗位及县区岗位的吸引力不足,与发达地区相比工资福利待遇差距较大等。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我局将支持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20年度赴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开展校园招聘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提高校招签约成功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后我局将继续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合作,依据教育系统空余编制和空缺岗位情况,结合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需求,及年龄、学历、专业、资历等实际需要,解决师资配备问题。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人:李晓明
联系电话:22539026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