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落实留学归国人员在沈就业创业政策的提案》(第470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腾徽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落实留学归国人员在沈就业创业政策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留学归国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人社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希望出台清晰的有针对性的, 全覆盖的,可执行的政策文件”建议的落实情况

近几年,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补充意见》(沈委办发〔2018〕38号)《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等政策措施保障各类人才在沈就业创业。对高端人才、海外人才、基础人才等群体予以政策支持,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切实加大了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了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了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目前,我市出台面向毕业生的各类政策,归国留学人员和国内高校毕业生采用同等待遇。

(一)生活补贴

2021年9月按照人才新政3.0,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4号)文件,其中《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自生活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受到高校毕业生的热烈欢迎,吸引了一批外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积极落户沈阳,也激发了在外就读的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的热情。截至目前,共有179名留学生领取到生活补贴85.96万元。

(二)购房补贴

我市自2018年以来,出台了“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并在实施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沈阳市市情和文件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多次对文件进行修订,形成目前2021年9月出台的《沈阳市人社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8号)文件,在取消户籍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补贴标准提高至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和博士毕业生7万元。截至目前,已为800余名留学生发放购房补贴

(三)其他补贴

1.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补贴,如创业场(租)补贴、人才公寓、人才驿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符合文件要求的留学归国人员都可以享受。例如:按照人才新政3.0,2021年9月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4号)文件,关于创业场地补贴中规定:“符合条件的普通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2000元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带动就业还有增加补贴金额。

2.创新型企业家相关情况。为落实好人才政策,贯彻落实《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19号)(以下简称“人才新政3.0”)文件精神,以及做好《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发〔2017〕27号)(以下简称“24+9条”)继续执行部分,工信局开展了创新型企业家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落实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作,重点从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雏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培育出139名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企业家人才,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家。这些企业家所在企业涉及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IC装备、生物制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多个产业领域。经给予开展技术研修、学术交流、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的专项支持,共补贴创新型企业家42人次,共计约128万元,无距科技、美行科技等公司的经营者经过培养支持,已将企业发展成为省级潜在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我局将继续落实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成为沈阳主导产业补链强链的重要创新力量。

二、关于您提出“建议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去上海,深圳等城市调研学习,然后创建沈阳自己的留学归国人员系列活动”建议落实情况

    这项建议对于我市建立多元化人才体系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目前,我们在制定政策和相关重大项目时会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充分了解各类人才对政策和相关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留学归国人才是我市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他们的各类需求,对我们制定相关政策有一定指导性作用。今后,我们将与先进城市加强联动,学习其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沈阳市的市情,创建具有沈阳特色的留学归国人员相关活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充分考虑吸引更多归国留学人员来沈留沈,为沈阳的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人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