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志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多年“技工荒”的提案建议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沈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着力提升技术工人技能素质,努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工人。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增至8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4万人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一、开展工作情况
首先,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沈阳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沈阳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实际特点,先后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沈阳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方案》、《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落实“技能辽宁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技能沈阳创新行动”,明确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和方向。
二是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在深入实施“沈阳人才新政24条”“新9条”等引才宜居政策的基础上,2021年又推出了“人才新政3.0版”,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覆盖人才“引、育、用、留”各个环节。2022年5月,新发布了“兴沈英才计划”,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在保留“人才新政3.0版”优点的基础上,从突出产业发展需要、突出创新驱动、突出激发人才活力和优化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政策盲区、补齐了政策短板。
三是不断健全保障技术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宽技术工人参政议政渠道,近几年,先后从技术工人中推荐产生党的二十大代表3名、省党代表10名、市区两级党代表151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567名、政协委员70名。工青妇组织在换届中均配备了产业工人兼职领导,增加了一线技术工人代表、委员比例。
四是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全市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人员,给予以工代训、适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补贴。2019—2021年,全市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5万余人次,培育高技能人才3.7万人,发放培训补贴8.6亿元。将企业职工和广大劳动者线上培训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向企业和广大劳动者推送了 “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60余个线上培训平台,引导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参加线上培训。
五是深入实施“盛京工匠”培养工程。扎实稳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开展高技能人才集中评审,全市共选拔了120名“兴沈大工匠”、50名“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给予获评个人最高10万元奖励资金。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依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大力开展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支持“兴沈大工匠”等高技能人才签约培养青年技能人才,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增量”供给。注重培训基地建设模式创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等平台,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24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7个“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每个基地和双元制项目奖励50-100万元,46个市级大师工作室每个奖励10万元。已形成了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传承和推广机制。
六是拓宽通道,开辟技术工人成长新路径。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技术工人职称评审工作,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市39家产业链企业推荐350余名生产一线工人参加评审,63人获得相应专业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全国劳模、“大国工匠”、中国航发沈阳黎明公司数控车工洪家光顺利通过辽宁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拿到机械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成为技能工人中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一人”。
七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评价。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沈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围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采取分期分批、小步快走、择优遴选的方式,截至目前,共有13家技工院校、27家企业获得自主评价资质,8家技工院校、18家企业和行业协会获得社会评价资质。2022年,我市创建了“舒心评价”品牌,完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和行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技能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技能评价在人才培养、使用、激励中的“指挥棒”作用,让技能评价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和社会认可。一是全面推进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设有应用学科的本科院校,要在院校设置的学科专业范围内,积极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做到应申尽申,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已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具有优势职业(工种)的龙头企业,要持续加强企业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为其他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劳动者提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三是有序推进行业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信力和影响力,信誉良好,能认真履行组织职能、协调职能和服务职能,较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业组织,围绕其主体业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资源整合、专业技术、发展创新上的优势,确保技能人才培养与认定的质量。
八是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制定出台了《沈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沈阳市参与“双元制”企业培训补贴实施意见》等政策,每年都将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投入2.5亿元支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装备制造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在中德产业园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投入4157万元在中职学校建立18个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联合1000余家区域、行业骨干企业组建教育集团。持续推动职业院校学科专业优化、工学一体化试点、“1+X”证书建设,以订单模式强化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
九是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聚焦沈阳产业升级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新领域、新业态,每年举办20个工种以上的市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建了企业级、区县(行业)级、市级和精英赛“四级”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不断完善培训、竞赛、晋级、激励一体化机制,为全市技术工人提升技能素质、建功振兴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组织职工积极参加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集中赛项,我市选拔84名选手参加20个决赛,获得9金8银4铜的喜人成绩,获奖人数位居全省第一。
十是畅通技能工人就业渠道。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应用“互联网+公共就业”模式建立了沈阳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沈阳就业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覆盖131个街道、71个乡镇、964个社区、1311个村,形成了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人社、工会、企业实行三方联合联动,建立了企业用工“点对点”对接机制,搭建企业间“共享员工”平台,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工会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为技能产业工人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构建高技能人才政策新体系。我市参照省模式印发《沈阳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打造1个总体方案和数个实施细则的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计划在“十四五”末期实现技能人才达到30%,高技能人才达到1/3的工作目标。
二是塑造高技能人才培育新引擎。通过整合大型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等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1+N”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智慧平台,提供技能实训、技能竞赛、技能等级认定等综合性实训环境。围绕沈阳市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对我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
三是推行校企双制培养新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搭建沈阳市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各类企业人才培养桥梁,支持校企通过“订单班”形式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并按照毕业后入职人数给予企业补贴奖励。
四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举措,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各类支持政策。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切实落实好技能人才待遇,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崇尚技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全省作出“五个示范”,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沈阳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结合正在开展的“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使全市高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素质大幅提升,叫响“兴沈工匠”品牌,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