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吸引、留住、用好”人才资源服务保障的提案》(第421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沈阳“吸引、留住、用好”人才资源服务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才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在“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上做文章,积极优化人才环境,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力资源保障。

一、健全完善人才招、引、育、留、用个性化政策

(一)全力打造宜居城市

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以“风景、人文、时尚为要素打造青年友好型街区,以平台、环境、新经济为重点建设人才成长型城市,不断优化栓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解决好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父母养老等后顾之忧,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向往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的目标,围绕“风景、人文、时尚、平台、环境、新经济”等6+N个模式,聚焦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教育卫生保障、城市活力、创新驱动等重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部门和各地区配合,全力推进,助推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同时,我市积极打造民生品牌,为美好生活提质加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推动"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等民生品牌落地做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优化人才政策体系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和“补充9条”以及配套细则,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2021年,又适时升级到人才新政3.0版。主要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才政策体系。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省“兴辽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我市在“人才新政3.0政策”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兴沈英才计划”。“兴沈英才计划”共125个政策点,围绕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六大人才工程”:1.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2.产业人才支撑工程;3.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4.技能人才培养工程;5.实施“三链融合”的带土移植团队引育工程;6.实施符合振兴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工程。

当前,我市对各类人才最为关注的住房和生活补贴政策如下:(1)人才公寓补贴。截至2022年,全市共17家人才公寓门店,共计3616套房源,分布在市内五区及浑南区。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采取先缴后补形式提供三年内免租人才公寓(免租补贴上限为A类人才5000元/月、B类和C类人才3000元/月)。高层次人才在无房源的情况下可申请轮候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月);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基础人才: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面积范围内实际房租的50%(D类人才、4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本科、30岁以下专科毕业生享受补贴租赁面积上限分别为90㎡、75㎡、50㎡、40㎡、30㎡)。(2)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发放期限最长三年。企业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人才公寓补贴或生活补贴,不可兼得;高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级工(国家三级)每月600元、技师(国家二级)每月800元、高级技师(国家一级)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最长三年。(3)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对获得高精尖优才奖励的,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对毕业五年内在我市就业创业首次购房的,给予首次购房补贴,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高技能人才:对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10万元、全国技术能手30万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50万元。

(三)提升技能人才地位

2022年10月27日,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于在中国工业博物馆开幕,是一场赛、会、展、演集聚一体的职业技能竞赛盛事。举办此次大赛对于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辽宁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起到重要助推作用。该大赛对标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以打造辽宁省综合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引领各地、行业企业、院校开展百万人次的技能展示和岗位练兵,为世赛、国赛培养选拔辽宁省优秀选手为目标。本届大赛以“强技能、兴辽宁、创未来”为主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用为本、就业导向、创新引领和节约安全”的基本办赛原则,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大赛共设108个比赛项目,包括数字技能、智能制造等共36个项目;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加工制造等41个项目;现代服务、乡村振兴等31个项目,基本实现了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全覆盖”。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参赛,对各项目第1名的选手,授予“辽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第1名的女职工选手,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省部级荣誉。 

10月27日至28日,在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同时举办高技能人才论坛、技工院校校长论坛和高层次人才论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迫切需要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支撑。10月27日上午,以“技能成才、技能强省、技能报国”为主题,举办高技能人才论坛。论坛邀请洪家光、方文墨、罗佳全、张文良四位优秀高技能人才,分享成长成才经历,与现场观众交流互动。参加论坛的全省技工院校青年学生和企业青年工人纷纷表示,要以四位优秀高技能人才为榜样,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强省、技能报国之路,自信、自尊、自强,把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起来,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潜心钻研,提升技能,勇于创新,精益求精,不断攀登技术技能高峰,用精湛技艺和过硬本领成就自身辉煌的职业生涯,为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共同把辽宁人的拼搏创新精神传承下去。

二、优化人才认定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       

人才认定工作自2016年我市“人才新政1.0”开始,制定出台了《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16〕54号),由市人社局组织开展。截至目前,经过4次调整优化,2019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补充办法》(沈人社发〔2019〕19号),新增了“同规则、同待遇”的认定方式;2020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7号),参照杭州、郑州、大连、厦门、深圳等全国重点城市的人才分类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认定标准,新增评审认定方式;2021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1〕26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认定标准,新增自主认定方式;2022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2]27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认定标准、认定工作流程和管理。目前人才类别划分为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和拔尖人才(D类)。通过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等方式予以认定,人才认定后可享受“兴沈英才计划”相应政策待遇。

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不唯人才“帽子”、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综合考察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新型业态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纳入认定范围。

目前,全市人才库已达12231人,A类14人,B类356人,C类1994人,D类9867人,ABC合计2364人)。2022年度新认定218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440人(B类57人,C类383人),D类1740人。一是直接认定。符合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即可实现认定申报,即时办理、发放人才卡等功能。二是评审认定。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的,可由人才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人才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进行评审认定。三是自主认定。积极向用人主体授权,我市人才认定工作向企业大力倾斜,让企业唱主角,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

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2021年6月在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开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推出18个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预审、“高层次人才卡”的制发和管理、我市惠才新政的宣传和咨询答疑、代办跑腿服务以及其它个性化服务等。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功能。加强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工作模式。构成“线下服务窗口+线上服务平台”的立体化人才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来沈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开设高铁、机场贵宾专区。二是推行业务专员制度。根据各类人才个性的需求,提供“一对一”“保姆式”专员服务,切实解决人才遇到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实现定制化的贴身服务。三是实现相关业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搭建人才工作管理系统。持续推进人才领域数字化水平提升,努力实现业务受理“网上办、不见面”服务。

三、人才政策向企业等用人主体大力倾斜

(一)积极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工作

2022年,根据“兴沈英才计划”要求,建立灵活的人才认定机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2〕27号),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强用人主体层面的主动作为,积极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授权220家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主认定人才。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缴纳的所得税收等作为重要衡量指标,推动企业成为人才集聚和技术创新的主体。通过赋予企业高层次人才的自主认定权,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一方面用人主体能清晰且及时地掌握产业链上各类人才稀缺程度,另一方面也势必基于内部公平对结果负责,促使将最优化的政策资源以最有效的方式赋予相应人才。根据工作计划,2023年全市拥有人才自主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数量将达到300家。

(二)实施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政策

我市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大力推进产业人才支撑工程,紧扣“5+3+7+5”20条产业链发展需求,做好“三篇大文章”,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以产引才,以才聚产,奖励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努力促进人才与产业相适应,产业与人才相融合。2022年,按照《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按照《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各类人才,择优给予6万元、9万元、15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惠及汽车及零部件、通用机械装备、航空、智能传感器等15条重点产业链上企业,其中,产业链链主企业6家。奖励的人才均为企业引进的核心岗位人才,其中包括,掌握核心技术专家,“卡脖子”技术团队成员及具有产业技术革新潜力人才。

(三)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2023年,我们计划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及用人单位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具体包括:全国大中城市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沈阳站”活动,赴北京、哈尔滨、长春、大连4市开展“双一流”重点高校招聘活动、赴广州地区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重点覆盖哈尔滨、长春、大连等城市5场网络招聘活动,“五送进校园”招聘活动,中高级人才招聘活动,“心系辽宁 情注家乡”离校未就业暨寒暑假返乡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同时,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组织的招聘活动大中型城市招聘活动,“百校千企”及“走进江苏”等招聘活动。

2月23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筑梦沈水青春无悔”沈阳市招才引智系列2023年春季活动正式启航。当天,沈阳招才引智人员走进北京科技大学,开展了城市推介宣讲。下一步,春季活动还将走进长春、哈尔滨、大连等地区的“双一流”高校,一直持续到4月底。

四、完善人才信息网络交流平台

(一)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管理系统作用

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及政务服务APP两个端口平台,开通包括人才认定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认定升级、信息维护等线上申报与管理功能模块,推广“人才认定一件事”线上办理,结合人才窗口线下服务,构建立体化人才服务网络,进一步缩减办结时限、减少申报成本,人才满意度显著提升。我市人才认定工作从最开始的单一的直接认定方式,扩展到评审认定和自主认定,是对建立我市各类人才认定评价机制的创新尝试和大胆探索,进一步完善了人才评价和认定方式,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满足人才实际需求,更利于各项人才政策兑现落地。

(二)建立“人才地图”,掌握人才动态

紧扣产业布局,实施更精准的人才工程,深入研究重点领域产业发展与人才分布,利用大数据为重点产业绘制人才群落地图,为精准布局产业、精准引才提供导航,不断壮大创新人才和产业化队伍。人才地图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全市人才状况,做到动态更新,实现人才来源、人才分布、人才流动和决策预警四大功能,发挥人才地图直观、实时、快速的优势,为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主界面以百度地图中沈阳市行政区划地图为模版,直观呈现各县、区(市)人才分布、数量等情况。分界面:以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为代表,显示各类人才的数据分析。同时,能体现人才属性:包括地域属性、单位属性、产业属性、自然属性等。

(三)筹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市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城市的发展经验,继续提升我市人才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筹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协调组织、科技、人社、工信、科协、金融、卫健、教育等部门。“一中心、三平台”的结构体系,将包括数据中心、用户平台、工作平台和指挥调度展示平台。市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平台,将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将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协同办理,构成“一网通办”全流程服务体系。涵盖人才认定、项目申报、服务保障等多维度,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变“服务对象找我”为“我找服务对象”,准确感知在沈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包括创新型企业家奖励、高水平技术创新型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高端外国专家资助、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女性人才服务、院士工作站资助等项目);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例如大学生求职招聘服务,职称评审服务等,将全市人才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同时,筹划成立专门的人才管理服务机构。为各类人才提供线上线下同步的服务,满足人才的各类需求。紧盯各类人才的需求,通过举办人才大会、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为各类人才发展提供交流、学习和展示的平台,让他们在干事创业中展示价值、展现担当、收获成长、提升价值。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