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优秀人才返乡的提案(第056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川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我市优秀人才返乡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乡村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人社局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中您提出加快我市优秀人才返乡的几点建议,多次进行认真研究,围绕相关工作进行梳理,结合市农业农村局的业务职能内容,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乡村优秀人才政策扶持力度

(一)开展乡村人才选拔。根据《沈阳市优秀乡村振兴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沈人社发〔2018〕79号),为进一步加大鼓励各类乡村振兴人才在县域地区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技术推广、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积极贡献,持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由市人社局组织开展沈阳市优秀乡村振兴人才奖励工作。面向全市县域地区组织开展优秀乡村振兴人才奖励工作,每年选拔奖励100名左右,对获评“乡村一线生产人才、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技术技能人才、乡村社会治理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的优秀乡村振兴人才人选,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奖励,最多支持3年。自2018年工作开展以来,分四批次选拔奖励341人,拨付奖励资金1006万元。优秀乡村振兴人才的持续奖励,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完善县域地区产业升级,促进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推进各类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健全人才评价机制。2023年9月沈阳市重新组建了农业系列(新型职业农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此举将惠及田间地头一线农民1.5万人。本着给农民评职称,因地制宜,有特色和针对性的原则,对参评者不唯学历,更看重他种了多少田,技术硬不硬,带动多少人就业增收等情况。参评范围立足农学、植保、蔬菜、园艺、花卉、果树、食用菌、蚕学、种子繁育、饲料生产、中药材、草业、蜜蜂饲养、林业、水利、农机、水产养殖、畜牧、兽医(药)、经纪人等专业;评定等级分为农业技术员、农业技师、高级农业技师。2023年,全市共有39名农民获评高级农业技师,136名农民获评农业技师,371名农民获评农业技术员。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

(一)鼓励返乡自主创业。为保障广大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文件,为减少包括返乡入乡创业者在内的各类创业主体在创业初期资金压力,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支持。我市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面突破机制体制束缚,在东北地区首创“政+银”模式,通过降低门槛,简化要件,缩短流程,方便广大创业者申请贷款。同时,为方便农民创业需求,我们将贷款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2023年全市发放涉农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

(二)高度重视创业师资培训。自2020年起,连续多年组织创业师资培训班,邀请人社部培训指导中心国家培训师授课,组织来自我市各高校、培训定点机构及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养128名创业培训讲师,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了创业培训师资结构,提升了创业培训质量,更好推动了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培训行业发展。

多层次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依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围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创业引导培训,帮助就业重点群体形成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进就业重点群体实现创业。2023年我市共计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引导培训924人。

(三)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深入贯彻国家人社部及省人社厅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围绕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每年的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主要面向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并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小微企业等各类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用工信息对接、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劳动权益保障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2023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93场(次),参会企业4034家,提供岗位8.35万个,线下达成意向1.43万人,发放政策宣讲资料4.71万份。2024年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活动20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数量5.4万个。

三、开展县域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沈委办发〔2022〕35号)明确:建立健全县域人才培养引进体制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到2025年,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形成人才集聚高地,实现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打造优势特色明显、梯次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县域人才队伍。

市农业农村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依托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优质农业职业教育机构,开展高素质农民集中培训;遴选中化现代农业新民MAP服务中心、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翼泽万方科技有限公司(大疆无人机)等3家科技型农事企业和新民市姚堡乡大艳农机专业技术合作社等近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实训基地,实现了集中培训与实训实操相结合。设置了粮油作物优质高产栽培、经济作物高效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全程机械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品牌创建、创业拓展战略、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与风险防范等课程,培训内容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贯穿。近4年来,我市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2140人,学员满意度评价达到95%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2024年版“兴沈英才计划”。突出产业发展,精准有效引育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市人社局将联合经济部门推进“双招双引”活动,持续打造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博士沈阳行等人才活动品牌,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500场,开展带岗直播800场;引育高层次人才700名,培养博士后人才200名。编制《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择优给予奖励。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引进相应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

(二)聚焦政策红利,多管齐下“留人才”。全方位对接人才就学、就医、家属就业等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才“急难愁盼”问题,当好服务人才和用人单位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推进人才政策“一网通办”,实现“即申即享”“免审即享”,做到“三直一快”落实落地。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年计划开展各类创业活动280场,引导100家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建设。持续落实乡村人才奖励政策。按照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实施《关于印发“兴沈英才计划”农业名家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沈农人发〔2022〕81号),对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乡村产业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奖励。

(三)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加大宣传沈阳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事企业等市场主体中的涉农人才评定职称,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限制,形成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使高素质农民扎根农村、深耕现代农业,进一步助力农业强市建设。

(四)稳步推进返乡创业政策落实。创造宽松的创业和投资环境,引导各类群体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鼓励有创业理想、创业热情、创业条件、创业项目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创业群体实现创业。二是加大我市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系列活动,发掘培养一批创业人才,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创业大赛、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活动,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提升和就业服务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培训政策,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政策宣讲等“送培训进社区”活动,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积极性。依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为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就业群体实现就近就业、创业。丰富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利用“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区县信息平台开展专场招聘会,及时发布用工信息,为求职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工对接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乡村人才政策,强化政策宣传,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创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关心,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